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赵国宇 通讯员 景永利 赵庆俊 九宾)妻子与情夫在家中偷情被丈夫发现,为“私了”情夫当场打了30万元“欠条”。事后对方拒不“还债”,荒唐的丈夫为了索要这笔“孽债”,竟将对方拘禁长达50个小时。4月9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晓犯有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余元。
2007年9月3日凌晨,张某正和王晓的妻子偷情,被外出返家的王晓逮个正着。看到奸情败露,张某请求赔钱“私了”。在双方的协商下,张某最终打了30万元的欠条。随后,王晓多次找张索要30万元的欠款,可是张某总是以没钱推托。
同年11月8日7时许,王晓领着四五个人在新乡市凤泉区将张某截住,强行将其带到一旅馆房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50个小时。其间,王晓多次让张某联系朋友,让其朋友送钱。可是,张某的朋友没有一人送钱。在要钱无果的情况下,王晓将张某的小脚趾砍掉。随后,王晓到辖区派出所自首。经法医鉴定,张某所受损伤属轻伤。
在法庭上,王晓辩称自己是初犯,是在张某破坏自己家庭的情况下,一时冲动才做的傻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