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学生近日在郑州市一家“保罗国际”店里剪发后,“剪发20元,洗剪38元”的收费被要价1.2万元,不交钱不让走。最后,两人借了十几个同学的生活费,一共交了9800元,办了张该店的卡,才得以脱身。(重庆晚报4月2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女孩子。剪发本来就是一件再为平常不过的事情,所发费用少则10来元,多则几十元,哪有今天郑州那两个女孩子遭遇万元的“天价发型”。
要价1.2万,不交钱不让走,这显然就是明抢嘛。要价上万,不符合常理之余,还不符合《消费者保护法》,后者不就是强买强卖吗?法制文明的今天,在郑州这样的省会城市还出现这种情况,可真是滑稽!其他落后地区会不会出现这种“滑稽”的事情呢?不言而喻。据报道,事发后,一名自称是剪发店总监的男子拒绝消协调解,扔下一句“我有后台,你们随便咋处理”的话。看来这不是老板算错帐,更不是消费者高消费的问题,而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对法律的一次“挑衅”。
从那个理发店男子口里,显然不是一个法律意识薄弱的人所能做出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而是不折不扣流氓作为。出现这种情况,那两名女学生只能乖乖交钱了事,也是没办法的。
法制文明的今天,虽然法律制度不够健全,但也不至于出现这样公然勒索,而且夸张到剪发收钱上万元的程度。从这件事情,应该说当地的普法意识相当薄弱,行业市场管理都存在一定缺失,否则就是不会出现。
而作为学生,应该由此引起警戒,不要一味贪图自己美丽,忘记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到一些“黑店”去美发剪发,一不小心就掉进了“狼口”,后果不堪设想。索要万元的剪发费用想到其他一些事情,真是让人后怕。之前,曾有媒体报道某些美发店专门骗、强迫女青年,女学生实施色情、卖淫活动。
干非法的事情,以为自己有关系就不会有事,那是对法律的藐视,显然是对法律的亵渎。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知道有多少人以为自己有着“后台”、“贡献”而胡作非为,干尽伤天害理的事情,践踏法律,酿成一起起悲剧,上演一场有一场的闹剧笑话。
有人说,在中国并缺少法律条文约束,也不缺少法的精神普及,就是因为某些人盲目违法,充分流露出一种“关系走天下,手脚踩法律,老子天下第一”非正常想法,以致自己干了违法的事情,总想利用所为“关系”、“金钱”来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之悲哀,也是法律震慑违法事件“软弱无能”的尴尬一面。
打击像这种赤裸裸的流氓所为的敲诈勒索,当事人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当然,有关管理部门也应该及时严肃处理这个问题,还消费者一个正常的消费环境,还社会一个法理。否则,无法向法律交代。黄守洲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