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郭长秀通讯员朱颖江)“物业公司和水务公司都拒绝对居民收水费,居民无处交水费。而水务公司称因为欠费,只能停止供水。我们小区1600户居民面临吃水难题。”连日来,焦作市龙源湖小区数十名居民向记者反映同一问题。
龙源湖小区有关负责人称,1999年小区居民开始入住时,小区向焦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用水,当时,该公司给小区安装了一块总表,每个月抄总表的用水量,小区物业公司按住户水表用水量收水费。每月实际收取的水费和上交的水费总要相差2万元左右,相差的钱都是由物业公司垫付。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有限,2007年底,物业公司向焦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发了《关于龙源湖小区用水移交函》,该函称,按照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规定,从2008年1月份起,小区居民的水费由水务公司直接收取,物业公司不再负责收取。
“从1月份起,物业公司就不再收水费,而焦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也没有收水费。3月17日,水务公司将小区的总供水阀门关闭,小区就停水了。”
焦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称,焦作市龙源湖小区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水费,共计7万多元,工作人员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协调交水费无果,水务公司只好停止供水。至于水务公司不直接收取水费,是因为小区没有进行水网改造,居民不属于该公司的终端用户,因此水务公司无法向居民直接收取水费。该负责人表示,对该小区停止供水实属无奈之举,只要及时交纳水费,小区用水就会立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