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郭世忠去世后第13天,一切都很平静。46岁的他生前是(河南)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的一把手:总支书记、主任。郭世忠的去世在新县乃至信阳市人口计生部门影响很大:2月27日凌晨去世,2月28日,新县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新县县政府发出追记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文件;2月29日,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发出向郭世忠学习的文件。然而,就在一切感动尚在继续时,群众的爆料犹如一声霹雳:郭世忠是在2月26日晚上应酬饮酒过度死亡的! (<<东方今报>>3月11日)
又是一起官员非正常死亡,而且是“醉死在酒桌”上的官员,“酒场官员”尸骨未寒,就得到了极高的赞誉,这其中的猫腻颇值得人们玩味。联想到前不久内蒙古某市那位被人开枪打死的市委副书记,被追认为“烈士”的新闻事件,对当下官场死去官员“戴高帽”的现象产生了深深的忧虑。
作为一个官场中人,如果确实政绩突出,事迹确实感人,在死者死去后进行追忆不值得人们大惊小怪,可偏偏就是死者有另外的“特殊原因”,而且是一些相当不被人看好的“幕后原因”,这就很容易遭到坊间的质疑和诟病。
官场缘何热衷于对死去的官人“戴高帽”?想来原因有二,其一,死去的官人平时为人不错,因意外死去人们甚感可惜,对死者进行“隆重”的安抚,显得厚道,对死者家人也好交待。其二是怕“家丑外扬”,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感情。有道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个官员如果平时勤政为民,在他死后,群众自然会激发出一种热爱之情,如果这个官员平时就不怎么样,即便是再隆重的葬礼也是枉然,因为路上行人口似碑。一个官员的口碑不是做样子做出来的,而是深深根植于百姓心目中的。内蒙古某市的那位官员在案件尚未定性时就被授予“烈士”,阳信市计生委的这位郭主任喝酒醉死在歌厅,却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这种授予和追认也太草率了吧?这种官场“戴高帽”不仅亵渎了群众的感情,同时也在严重地败坏着政府和党委的公信力。
官员热衷于对死去的官员“戴高帽”,这是一种新的腐败行为,它在严重地糟蹋着一个文明社会的品质和属性。这种颠倒黑白的做法是一种官场流弊,必须予以摒弃,否则,我们的官场将会出现更多的咄咄怪事,死的被说成活的,丑的被说成美的,长此以往,我们的社会将步入一种“没真事”的怪圈。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精髓与核心,在对待死者这个问题上也应该贯彻这种原则,厚待死者无可非议,但千万不要人为地拔高,更不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一个死者如果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到头来只能招致人们的厌恶与反感,这是何苦呢?(鲁君) 来源: 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