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张毅力)借辆面包车、买个旧机器、雇几名农民工,男子靠凑来的施工队骗到钱就跑。
宋伟(化名)是郑州市中原区洛达庙村村民。去年10月份,宋伟准备盖新房,他的叔叔杜山(化名)向他介绍了包工头高亮。
10月20日,两人签好合同,约定22日开始施工。随后,他先给了高亮2000元的工人伙食费。10月23日上午,两人一起去买钢材,他们直接到了一家钢材经营部,订了2000元的货。宋伟还按照合同约定,先期支付了10000元劳务费,高亮打了收条。
当天中午13时许,高亮还没来干活,钢材也没到货,宋伟就给他打了个电话,但一直打不通。宋伟赶紧到买钢材的地方核实,老板说他们订货走后,高亮又回来把钢材退了。他知道被骗了,马上报案。
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随即介入调查,2007年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高亮、高原被抓获,2007年11月8日,嫌犯同伙杜书强、高全志被抓。警方调查发现,高亮和其同伙高原、杜书强、高全志均是郑州市中牟县人。
今年24岁的高亮交代,2007年10月中旬,他认识了宋伟的叔叔杜山,就推销自己是包工头。10月20日,杜山就介绍了个在郑州市中原区洛达庙村盖楼房的生意。
无业游民、连墙都不会垒的高亮怎么盖楼啊?高亮有自己的法子。
高亮首先联系搭档高全志、杜书强、高原。随后,让杜书强雇来6个农民工。让高亮借来一辆面包车说是施工车辆,又到旧货市场花1100元钱买个旧砂浆机,360元钱买俩旧斗车。施工队成了,高亮开始想法骗钱。于是,宋伟就成了受骗者。
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审理后认为,高亮、高原、杜书强、高全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共同骗取对方财物,其行为系共同犯罪,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中原区检察院将此案移交到中原区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