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张可 实习生 闫国花)“哎!收废品的!把这柜子拉走吧,没人要搁这儿又碍事儿!”“中啊!”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卖废品并不足以为奇,问题是,这卖的是别人家的柜子。这不,发现柜子没了,柜子主人就急了,向卖他柜子的邻居索赔起来。昨日,这起案件的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事发2007年4月29日,地点是郑州市管城区某家属院,卖柜子的小杜是担心奶奶出门被柜子碰倒。据小杜说,他没跟收废品的人要钱,因为这并不是他的柜子。
“这柜子在楼前头放了近两个月也没人拉走,我让门卫寻找柜子的主人也没找到,并且门卫还写了启事说‘谁的东西谁搬走’,但启事写了十几天仍没人认领,我以为是废弃物品,就处理掉了。”小杜满怀委屈地说。
原来,他刚把柜子卖掉,柜子的主人就找上门来,状告他让他返还价值3600元的柜子,并赔偿因此造成的5000多元损失。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后认为小杜未经柜子主人许可,私自处分其财产,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折价赔偿损失500元钱。小杜认为自己在处理柜子前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不应担责,遂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昨日,老田的妻子出庭应诉。她说,他们是做生意的,在一些商场里设有柜台。2007年4月份,因商场内部装修,商场就让商户先把柜子拉走,等装修完再拉回去,没想到最后竟不见了。“我们天天从门口过好几趟,门卫也没跟我们说这事儿!”她说定做的东西花了好几千元钱。商场装修完后,她因没柜子用,不得不撤柜,损失了不少。
对妨碍小杜奶奶行动一说,老田的妻子称,柜子周围汽车都过得去,根本不会妨碍到人。
最后,法庭调解未果。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线索提供 冯海明 杨伟东 王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