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经济 | 环境 | 科技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网友观点精粹 > 正文
向信阳因酒死亡的官员学习什么?
新闻日期: 2008年03月12日 09:14:33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世忠2月27日凌晨去世,2月28日,新县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新县县政府发出追记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文件;2月29日,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发出向郭世忠学习的文件。然而,就在一切感动尚在继续时,群众的爆料犹如一声霹雳:郭世忠是在2月26日晚上应酬饮酒过度死亡的!(《东方今报》3月11日)
  
  郭世忠的死对信阳的“禁酒令”是个绝妙的讽刺,公职人员中午不准喝酒,就放在晚上,而且,晚上时间长,喝完酒还可“潇洒”一番,郭世忠就是死在酒店娱乐中心包间的。这种非正常死亡虽然不能说丑陋,但也绝不是一件十分光彩的事情,可在信阳和新县居然能把这样的事情“包装”成政治色彩浓厚的好事——禁酒是反腐倡廉,喝死了是“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不幸去世”,是重于泰山,是群众学习的榜样。这事要搁在平民头上,一句“酗酒死亡”轻飘飘中满是轻蔑和不屑。
  
  一个不大的县城里一个地位显赫的官员非正常死亡,其真实死因县领导不会不知道,但县里市里依然要为郭世忠戴一顶高尚的桂冠,树立为楷模,其缘由自然有对死者家属的安抚意识,但也不能排除死因与信阳官员“禁酒”大氛围的格格不入,用追授荣誉称号掩盖事实真相的嫌疑。
  
  此前有官员饮酒过度死亡被认定为因公死亡的,郭世忠的死规格又高了许多:除县里记功、授荣誉称号外,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发文,“开展学习郭世忠活动,争做郭世忠式的好党员、好干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举行报告会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郭世忠同志先进事迹”——一切都按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的模式进行得有板有眼,用那句套话说,“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可郭世忠值得全信阳市人口计生系统和服务机构学习吗?即使真如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决定》中,郭世忠“忠于职守,忘我工作,不甘落后,勇争一流,爱岗敬业”,这些,不应该是一个政府官员应该做到的吗?除了党性,县人口计生委主任的头衔,以及薪水,他也必须做到这些,否则就是失职。
  
  也许,郭世忠真有人口计生系统人员学习的地方,但这种学习是了解他的人由内心自然生发出来的,绝不是一纸文件号召的,而这样的文件,显属官样文章。至少,他饮酒没有节制导致死亡是我们万万不能学习的。
  
  毛泽东在纪念张思德的追悼会上,发表了著名的《为人民服务》,其中,没有一个字提到向张思德学习,但引用司马迁那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经典名言时刻启示、激励着我们。通篇文章又贯穿着一个学习,就是政府的学习,“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作者:马而立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相关新闻:
向信阳因酒死亡的官员学习什么?    [03月12日]

【相关评论】
来自 125.44.197.148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3-12 20:15:59
新县当官好 有钱有房有酒有女人 老百姓苦哦 没钱没房没酒没老婆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河南公布十大典型造假案 10起造假案一半是假.
山西高院赴豫协商郝金安案赔偿 争议大谈判未.
连霍高速郑州段加宽改造 大件运输车不能过此.
房租会不会越来越高? 郑州市副市长周六将作.
河南公开征集《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和.
郑州、洛阳等4城市开始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
常香玉的仨女儿免费教唱豫剧 感兴趣的快来报.
红十字基金会牵手郑州五院“天使”救助6名患.
暗慕已久求爱遭拒竟施暴 莽青年强奸罪领刑四.
郑州订供水应急预案 如遇突发事件首保居民用.
4月9日到15日 郑州举办“中国郑州炎黄文化周.
20万建个“摆设”? 信阳一豪华公厕想去方便.
一位“酒精考验”的优秀干部走了……
“光荣”醉死官员是政治道德的癌症
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水”不得
写作错一字扣一分有利于中学语文教学
向信阳因酒死亡的官员学习什么?
辞退离婚女工,抽的那门子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