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郭富收 吴静) 刚换新车的40路公交也“嫌贫爱富”,刷卡器不认月票却只认电子钱包。
刷卡器不认月票只扣钱
昨天下午,家住郑州市大学南路的李女士投诉到商报说,原来40 路公交车除了空调车之外,其他车辆上的刷卡器都接受月票,而昨天她坐的这辆40路车只接受电子钱包,不能刷月票。
“前一天我坐40路公交车时还能刷月票,今天(24日)下午,我在站牌上看到40路公交车换成了新车,还以为月票可以刷,也没有在意。可是,上车后刷过卡一看,刷卡器并没有扣月票的次数,而是将电子钱包上的钱扣掉了8毛。”李女士说,他当场就问车长,车长的回答是“刚换的新车我也不知道”。
李女士说,因为春节放假,月票上还有40多次没用,单位附近只有40路可以直接到达,“如果40路不能刷月票,虽然钱不多,可剩余的次数就得白白浪费。”
“如果公交车不接受月票,应该在车前或某一个部位提示乘客。”李女士说,她乘坐的车牌号为豫A98286的40路公交车上,并没有相关的提示内容。
公交公司派技术人员检查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郑州市公交三公司,该公司的一工作人员说,这两天40路公交车进行了更换,有28台新车投入使用。对于刷卡器只刷电子钱包而不刷月票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建议咨询运营科。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运营科的一负责人,他说以前没听说过这种情况,他要了该车的车牌号,表示将会派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核实,今天会有结果。
律师称相当于单方撕毁合同
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利军表示,乘客在办理月票时,就相当于和公交公司签订合同,等于双方都认同了在乘坐规定的公交车时,乘客和公交公司之间利用月票进行“交易”,在当月月票用完后,启用备用的电子钱包。现在公交车刷卡器只认电子钱包,不刷月票的行为是不对的,相当于单方撕毁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