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湖北)郧县、郧西、竹山、房县等地几十位农民工到山西原平市轩岗镇大万梁煤矿讨要承包煤矿的投资款和工资。他们约矿方下午3点半对账。谁知电话打过不到10分钟,100多名暴徒乘坐5辆汽车包围农民工住地,手持大砍刀或镐锹,见人就打,逢人就砍,当场造成6人重伤,多人轻伤。恶性事件发生后,当地黑恶势力于当晚再次纠集打手,使用武力手段,将矿上所有十堰籍农民工赶出矿外。(2月20日《湖北日报》)
又是一起农民工讨薪遭打事件。近些年来,农民工为了讨要自己的合法工资,已经流了太多的泪水与血水,更有甚者还有的农民工因讨薪而被殴身亡。此类悲剧的不断上演,不但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损害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且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尽管为了有效解决拖欠问题,中央和各地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也尽管每每暴力血腥事件发生时,地方政府会派出法律增援团,从法律和道义上支持农民工。但是,一个沉重的事实是,拖欠仍在继续,数以万计的农民工如果不付出更惨重的代价,仍然拿不到自己该拿的工资!一些血淋淋的讨薪案在提醒我们,制度再好,如果落不到实处,对农民工来说都是“画饼”。
农民工讨薪之痛是社会之痛,是民族之痛,同时它也是社会的悲哀,是职能部门的耻辱。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纠正“关门办公”、“仪式办公”的衙门作风,不能满足于“专场投诉会、现场办公会”。这些措施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受益人数有限,也无法及时发现隐患。深入实际,深入工地、车间调查研究,监督企业按时兑现农民工的工资,要远比血案后的慰问重要得多。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笔者以为,除了要尽快健全监督机制、保障机制外,当务之急是对那些毫无社会责任感的“老赖”企业,要清理出市场;对那些行凶伤人的黑心工头、企业主,要绳之以法;对那些长期失职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也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不能再让农民工兄弟为讨薪流血了。(张嵩)来源: 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