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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歹徒抢劫轮奸妇女后拍其裸照进行威胁
新闻日期: 2008年02月20日 16:39:05

    6名外地来兰打工人员结伙作案,自2007年12月以来,以出入娱乐场所的单身夜归女子为作案对象,采取租乘出租车尾随、挟持等手段,先后在市区实施抢劫、轮奸作案10起。为了防止罪行败露,在实施抢劫、轮奸过程中,还采取拍摄受害人裸照的手段,威胁受害人不得报警。近日,兰州市交通治安分局成功顺线打掉了这个抢劫、轮奸犯罪团伙。

  夜归女子遭遇抢劫轮奸

  1月31日凌晨4时许,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其在小西湖附近遭遇抢劫,并被劫匪轮奸。该女子向警方称,她当日凌晨2时许乘出租车行至小西湖什字下车回家时,突然从尾随其后的另一辆出租车上冲过来3名男子,用刀将她挟持到出租车上离开,并用围巾捂住其双眼。之后,她被绑架至一出租屋内,3名男子抢走了她身上仅有的370元现金并对其实施了轮奸。在实施轮奸的过程中,对方还用手机拍照,威胁她不许报案。直到凌晨4时许,三人才蒙住她的双眼,乘坐一辆出租车将她放在马家坡后离开,离开时,她记住了出租车的车号,并立即报警。

  顺藤摸瓜抓获6名嫌疑人

  接到报案后,交通治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破工作。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很快查到犯罪嫌疑人最后租乘的出租车。通过对出租车司机的调查了解,警方初步确定案发地在城关区静宁路、贡元巷一带。围绕案发地,办案民警重点对附近的出租屋、市场等地进行了清查。1月31日中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在静宁路什字公交车站被办案民警抓获,并从其携带的手机上发现了受害人的裸照。

  经突击审讯,嫌疑人张某、杨某对抢劫、轮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两人交代,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随后在甘南路某酒吧先后抓获了王某、孙某、黄某、陆某4名犯罪嫌疑人。

  拍裸照威胁受害人不许报警

  通过进一步审讯,6名嫌疑人交代了自2007年12月以来,他们以出入娱乐场所的单身夜归女子为作案对象,采取租乘出租车尾随、挟持等手段,先后在城关区南砖瓦窑、安宁区水挂庄等地的私人旅社实施抢劫、轮奸作案10起,涉案财物价值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6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外地来兰打工人员,年龄在25岁左右,相识后结伙作案,手段非常狡猾。在抢劫过程中,为了防止罪行败露,他们频繁换乘出租车,并将受害人双眼蒙住,在实施抢劫、轮奸过程中,还采取拍摄裸照的手段,威胁受害人不得报警。

  目前,张某、杨某等6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兰州晨报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王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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