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2月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土地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同时,为了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条例》还规定,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以便做到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
《条例》指出,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条例》规定,土地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等手段,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同时,《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制度,土地调查成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国家通过土地调查,建立互联共享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做好维护、更新工作。新闻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