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李红)今后,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方和企业,不仅视为未完成节能目标,予以通报批评,还要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与此同时,各省辖市及六个扩权县的“一把手”是当地本地节能目标总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近日,省政府下发了《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下达了2008年度节能指标计划,年终将对各地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
瞒报谎报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省政府与国务院签订的“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十一五”期间必须确保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5.6%、17.4%。为此,我省将建立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重点耗能企业领导
对列入重点耗能范围的企业,也将对该企业年度节能量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完成和未完成四个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免检等扶优措施,省暂停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的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对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其中,实行年薪制的企业,还要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年薪挂钩。
定性考核省直有关部门
省直有关部门也要对节能工作各负其责,省发改委负责综合协调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工业领域节能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建筑领域节能工作;省交通厅负责交通领域节能工作;省农业厅负责农村、农业节能和新能源利用工作;省政府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节能工作等。各部门具体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要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