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梁源派出所巡逻民警身上最近安装了摄像头,今后,民警们将不再为处置治安案件取证难犯愁了,装备还可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详见今日本报A13版)
喜看警察装备用上高科技
科学技术在其他领域是生产力,在公安领域可以说是加速器,可以让公安工作得到迅猛的加速。
举个例子,过去大多数公安机关很少或者没有交通工具,警察办案几乎都靠腿走,而警情不等人,一分钟的误差就可能会让案件侦破陷入困境,如今交通工具发达,警察能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无论是帮助群众还是打击罪犯,科技产品的应用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公安拳头的作用。
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打击犯罪的职能不变,改变的是我们处事的方式和技术,这些变化就在我们身边,都是真实存在的,因此,科技手段融入公安工作,让警察变得耳聪目明,以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成果,这是当务之急,同时也是我们每一名警察必须掌握的。 ——董刚(警察)
群众眼睛是最好的“摄像头”
民警的大檐帽上安装了摄像头,看起来“作用不小”,实际上却不见得——本来警民相亲相近的鱼水关系在摄像头的“干扰”下就会变得“僵硬”起来,反而增加了“感情危机”,拉开了联系的距离。
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最直接、最真实、最有评判力的“摄像头”,摄像头还可能人为地做假,民众的目光谁也没有能力做假,与其给民警装上摄像头,不如强化民众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执法成绩、干部任用、去留裁决多给民众话语权,积极主动地把民众的目光融入执法行为中,警民的鱼水关系就会更加紧密,违法犯罪分子、不轨人员就会“原形毕露”无处躲藏。
所以,笔者希望昆明市公安局还是打造“民众目光摄像头”吧。
——郑家侠(职员)
摄像头取证不能只保护警察
开关自如是警帽摄像头的一大特点。警察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如果只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取证,其他不利的则关掉设备或录了也被删除掉,那么,在治安事件中虽然取了证,也容易出现“断章取义”和“证据链”缺失,证据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就值得怀疑了。
如果警察出警就开着,就可能遇到侵犯公民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警察一旦进入非公共场所,如私人住宅、企业经营或生产场地等,警帽摄像头也摄你没商量,泄漏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责任谁来承担?再说了,巡警满大街转悠,帽子上戴个摄像头,恋人想亲热点都有心理障碍了。
笔者认为,除了配备警帽摄像头的警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关外,还需要接受必要的监督。这样一来,警帽配备摄像头这一招就能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梁江涛(公务员)
新闻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