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许昌日报报道:(记者 李春霞)2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长李亚就有关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到201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通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市区线网密度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运营车辆增至550标台;建立智能化IC卡管理系统、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等等。按照这一目标,届时我市的城市公交系统将为人们提供更加方便、舒适、快捷的出行方式。
李亚在讲话时指出,城市公交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形象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优先发展公交将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堵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城市公交的服务水平、档次也需进一步提升,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紧迫而必要。
李亚强调,优先发展城市公交,要切实把握三个重点:一要科学编制城市公交规划。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用地规划,坚持以“公交优先”的理念做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两个《规划》过程中,要注意把公共汽车线路和停靠站点尽量向居民小区、商业区、医院、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尽可能地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要依托现有长途汽车站、城乡客运站等交通节点建设公交枢纽中心,形成市内公交与对外交通的无缝对接;要积极引导城市公交向城市近郊区延伸,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的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二要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城市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要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规划;居住小区、大型商业网点、公共活动场所、风景区等重大建设项目,要把公交场站建设作为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公交服务的科技含量。
三要强化城市公交运营管理。要全面推行城市公交特许经营制度,严禁拍卖、无限期转让、重复授予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严禁经营者擅自转让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建设部门要依法做好对城市公交企业的运营监管,特别是对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切实规范其经营行为。对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企业,要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
李亚强调,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要注重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要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根据发展需要和经济实力,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还要积极拓宽建设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交投资、建设和经营。二要正确处理交通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关系。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要体现公交优先的原则,严格把好规划关;要更加注重加强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三要正确处理企业效益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政府要通过财政投入、政策优惠等措施,多渠道补贴公交企业的经营成本,使企业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要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真正使群众享受到经济、安全、便捷、舒适的公交服务。四要正确处理优先发展公交与合理发展其它交通方式的关系。要根据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逐步增加城市公交车辆、优化公交线路配置,切实做到城市发展与公交发展相适应、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利用道路资源;要科学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根据城市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其规模;要严厉打击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根治影响市容环境、扰乱交通秩序的顽症;要通过积极的政策导向,适度控制私人交通和企事业单位自备交通车的发展,尽量减少车辆盲目发展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压力。
李亚最后要求,切实抓好近期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更新、新增70台公交车辆,通过建立车辆运营服务监控系统、“一卡通”IC卡收费系统、完善报站系统、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等提升服务档次,同时适当延长重点线路的运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