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民航总局网站消息,民航总局于1月31日下发通知,免收内地航空公司运送救灾物资的货运飞机起降费、停场费、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2月1日 中国新闻网)
几十年不遇的大雪灾害不仅威胁着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干扰了国计民生。一旦扰乱了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各行各业都必将面临重大损失。救灾不单是救人救物,还是保证国民经济秩序正常运转。每个单位和个体都是国民经济秩序的“螺丝钉”,不可或缺而又事关全局。
因而,企事业单位保证救灾畅通无阻,既是党和国家赋予的重大使命,也是不容推卸的义务和责任。民航总局免收货机起降费、停场费、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支持了救灾全局,意义重大。
民航总局因时而动,其他单位因时而动了么?是否还在向救灾伸手?是否还在给救灾制造“关山阻隔”?是否还在墨守成规不为救灾让路?
当然,绝大多数单位都已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积极为救灾排忧解难,不少单位主动为救灾大开绿灯、减免各种费用和一路放行。但仍有个别单位不从救灾大局着想,仍在给救灾的车辆、轮船、飞机、物资等设置障碍,有的关卡还在征收各种费用,有的还乘机大捞一把、大卡一把、大罚一把等等,把救灾物资当成了“唐僧肉”。这是缺乏救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表现,也是缺乏社会道德、个人良知的表现。
救灾如救火,一分一秒都十万火急,早一分一秒都能挽救大量的生命和财产,耽搁救灾物资的时间就是视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就是“犯罪”,比直接实施犯罪更可怕、更不可原谅。
鉴于分秒是生命、是财物的严酷现实,各级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都应该一切为救灾放行,全面地“大开绿灯”。特别是一些条条块块的垂直单位,地方政府往往无力指导,需要上级的指令才能“大开绿灯”。因而,像民航、交通、海运、电力、通信等垄断企事业领导应该早命令、早部署,最大限度地减免救灾物资的相关费用,最大限度地保证“畅通无阻”。民航已经做出了表率,其他单位也要“快速机动”,要清醒地知道,“绿灯减免”本身就是大规模的“救灾”。(郑家侠)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