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垂危,医生决定立即抢救,但患者家属拒绝签字……曾在北京某医院发生的一幕,近日又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医院上演。不过,北京的悲剧没有在德清重演,当家属拒绝签字时,医院几位医生在和院领导、县卫生局沟通后,联合在手术告知书上签下了自己名字并果断施行手术,最终产妇顺利产下一名男婴。(1月31日《中国青年报》)
产妇如果死去……
“德清事件”喜剧落幕。笔者对当事医生和相关领导表示敬意。他们在危急时刻,凭借高超的技术及职业责任心,上演了一场与死神、与制度的“战斗”并取得了最后胜利。
然而,在欣喜之余,这样的个例依然让人后怕不已。如果垂危的产妇最终逝去,那后果将会怎样?首先,医院会受到舆论道德的严重声讨;其次,以后很可能没有哪个医院还敢“救死扶伤”了,大家都在“签字制度”里明哲保身得了。
事实上,通过“肖志军事件”及“德清事件”,笔者认为,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签字权”的问题,而是是否所有医院都真的做到了“诚信”面对患者,所作所为经得起质疑及查核。只有致力于构建良好的医患互信关系及树立医院的诚信品牌,才是解决一切医患问题的有效“良方”。(陈春玲)
医院需要“冒险”精神
其实,对医院来说,让病人家属签字只是走一个程序,不管签字与否,医院都会竭尽全力抢救病人,但对于缺少医疗常识的病人家属来说,他们可能认为这是医院在推卸责任,因此他们一时想不通,拒绝签字也可以理解。这时候,医院必须要做好应急准备,避免悲剧发生。
当然,这样做医院肯定要冒着极大的风险。万一发生不幸病人去世,医院和医生的日子可想而知。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一句“如果看着病人死去而不救治,我们还做什么医生呢?”就显得尤为可贵。
我们常说,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联系发生在北京朝阳医院的“肖志军事件”,德清医生敢于签字,对生命负责,尽管其行为不合常规,但一定能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彭万全)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