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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改限”新规出台
新闻日期: 2008年01月19日 08:48:54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式宣布今年烟花销售打破垄断,批发企业划区经营,其中禁止在住宅楼设花炮销售点因为没有具体解释引发各区争议。

  今年郑州市建成区允许零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08年2月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六)零时至200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时,其他时间禁止零售。另外市建成区允许燃放的时间是:2008年2月6日零时(农历除夕)至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一)24时,2月8日(农历正月初二)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六)每日的7时至24时。

  “禁改限”的区域指的是郑州市建成区,不包括上街区,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只有C、D级等烟花爆竹,二踢脚、月旅行等升空类,以及拉炮、擦炮等火药制成的烟花爆竹都被禁放。

  据介绍,郑州市烟花办、市安监局、等十余个单位都参与到今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中,加大打击私炮力度,在城市周边设立“重重关卡”,严禁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郑州市区。

  今年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由一家变为多家,《意见》明确规定,凡是在郑州市区内依法取得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都可以在郑州市区内开展批发业务,并在市安全监管局备案。批发企业原则上划区经营,特殊情况可以跨区经营。

  《意见》除了明确规定花炮零售场所严禁设在农(集)贸市场、展销会、商场周边地区以及车站、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外,还提出花炮零售点“严禁设在住宅楼”。

  “严禁设在住宅楼”这一规定因缺乏具体的解释让郑州市一些区安监局头疼。一位区安监局负责人说,政府出台文件时间太晚,目前已经来不及让商户重新报名了,不会因为网点设在住宅楼一楼就卡死。也有一些区安监局对规定中的“住宅楼”不理解,不知道是不是特指封闭式楼院和小区内的一楼,还是包括大路边小区的一楼门面房。

  记者从郑州市安监局了解的消息是,目前还未最后敲定哪几家企业参与今年批发,向郑州市安监局申报批发的企业有6家,最终可能有三四家企业通过审批。

  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和去年不同,2008年市安全监管局不再分配具体的网点数量,由各区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乡(镇)分布、人口总量、密集度等情况自己指定。

  据了解,目前各区报名工作都已经结束,但是报名情况远远不如去年,依照目前的报名情况和各区设点情况看,今年申报数量将减少三分之一。记者尚若云实习生周金珂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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