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应海(职员)
今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广东省人大代表梁凤仪透露说,在签订新劳动合同时,有不少员工选择拒签。有的企业既想用人,又无法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好采用自制约定,由员工写上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书,以备查核。(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有劳动者主动提出来不签劳动合同,不领《劳动合同法》的“情”,这是为何呢?一方面是现在的社保保险交费基数过高,让赚辛苦钱的农民工有点舍不得;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难以互联互通,无法办理转移,只有在一个地方累计交费15年,退休以后才能拿到养老金,而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劳动者特别是那些农民工很难在一个地方一待就是15年,一旦提前离开,那单位交纳的保险费用极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权衡利弊之下,有人希望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要单位替自己交纳保险金,而多发一点钱给自己,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部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劳动者却只能忍痛割爱,主动放弃其庇护,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无奈的事。显然,打通社保“藩镇割据”的局面,实行“全国通”,并针对农民工低收入的特点,适当降低个人交纳比例,实在是迫在眉睫,要不然,《劳动合同法》就会被置于异常尴尬的境地中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