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南阳日报报道:(记者 王笑 实习生 熊冰雪)1月16日,记者从市物价等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我市水、电、煤气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在春节前一律暂不涨价。春运期间,我市公路、铁路客运价格也不会提高。
水电气
遵照政策不涨价
1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时要求,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我省日前也召开会议,要求各地春节前要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一律不得涨价。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稳定物价,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政府定价商品和政府指导价商品的价格调整进行严格限制,并将作出规定:春节前,我市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得提高,医疗服务以及化肥等价格要保持稳定。
铁路公路客运
价格一律不上浮
据悉,为保证春运期间出行群众能够走得出、行得好,按照省交通厅及省发改委的统一要求,2008年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继续执行春运不上浮、折扣不恢复政策。公路客运方面,我市公路客运票价不实行上浮,不论是农村道路客运或是农村水路客运运输都不允许涨价。同时,为使雨雪天气时市民能够顺利出行,我市还要求,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运价也不允许上调。
我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价。铁路、交通主管部门还将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倒客”、“倒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旅客的人身安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市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对春运期间擅自涨价或提高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严格执法
严处价格违规
春节前,我市将对粮、油、肉、液化气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客运市场价格组织专项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障市场供应。我市还将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对变相涨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