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报记者 叶泽永
他是火车上的一名旅客,长途奔波使他精神急躁,就去车厢门口抽烟解闷,谁知却从火车上掉了下来。因为赔偿问题,他与铁路局打起了官司。1月11日下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本案开庭进行了审理。
从火车上掉下致重伤
36岁的郭留运家住新乡市,是华北石油局第四物探大队的司机。2007年2月21日晚,郭留运和姐夫李文生一同乘坐T198次列车,从乌鲁木齐回郑州治病。次日晚上,郭留运觉得精神急躁,就去车厢门口抽烟解闷。23时,李文生一觉醒来发现郭留运不见了,忙通知了列车长一同去找人,但直到火车到了郑州也没有郭留运的消息。23日上午,李文生接到列车长的电话,说在宝鸡有一个貌似郭留运的人正在医院抢救,请他速去医院辨认。当晚,李文生和郭留运的家人赶到医院,见到的郭留运已全身是伤,处于昏迷状态。
7天后,郭留运苏醒了,家人从他断断续续的描述中得知,那天晚上,他在车厢连接处抽烟,当时火车正在转弯,车速不是很快,他就靠在车门上,突然觉得背后一空,就从车上掉了下来……
如何掉下去成焦点
2007年9月11日,郭留运家人向郑州铁路局索赔无果,就将其告到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同年12月4日,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郭留运的伤情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认为伤残等级为七级。
今年1月11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审判长说,本案是侵权之诉和合同违约之诉的竞合,郭留运选择了合同违约之诉。经征询双方意见,法庭将本案的焦点归纳为:郭留运的伤情是铁路部门造成的还是自身原因造成的。
郑州铁路局在法庭上辩称,列车车厢门有机械锁、电子锁锁上,列车在行驶中车门是不可能自动打开,郭留运不可能是靠在车门上抽烟时掉下去的。郭留运乘车时有精神病,加上列车的厕所护栏间隙较大,郭留运应是从厕所护栏间钻出去的。
郭留运的代理人崔少英律师认为,根据我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及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本案中,郭留运从列车上掉下来,郑州铁路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郑州铁路局没有证据证明郭留运是自己跳车造成的伤害,就应对旅客和伤害承担责任。
庭审时,双方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