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曾以为暂扣车交停车费天经地义 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不收暂扣车停车费遭遇执行难
几年前就规定不能收费 现在停车场照收不误 相关部门推诿扯皮
■商报记者 邵振纲 丁亚菲
1月5日,商报在A07版刊登了《收暂扣车停车费违规》一文,连日来,100多名读者拨打商报电话,称遭遇过违规收取停车费、拖车费的情况。
近日,商报记者专程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得到的回答是:暂扣车停车费依然还在收。暂扣车不收停车费在郑州遭遇执行难。
A
投诉
车被开走为啥要收拖车费
郑州市民崔先生有一个跑运输的车队,每年他都会因为拖车费、停车费“损失”数千元,这让他很是心疼。
2007年11月19日,他的一辆货车在南三环附近与一轿车相撞。他的大货车没什么损伤,对方的轿车也只是被蹭到了一点皮,双方决定私下协商解决。但令他想不到的是,两辆车还是被交警部门叫人开走了。
3天后,事故处理有了结果,崔先生去停车场提车时,被告知两辆车需交纳相关费用835元,其中包括拖车费600多元。停车场工作人员给了他一张定额发票。由于费用过高,保险公司也不给赔付,发票至今还在崔先生那儿放着。
崔先生说,为啥自己的车能开走还要交拖车费?他表示,以前一直以为停车场是交警部门的,“按理说,这些执法部门既然要执法,就应该有自己的停车场。他们有这义务”。
崔先生只是打进商报热线反映被违规收取停车费的读者之一。据统计,短短5天时间内,100多名读者拨打商报热线,投诉违规收费问题。
B
调查
停车场仍在收取停车费
为了验证读者提供的信息,商报记者兵分几路,对郑州几处专门用于停放暂扣车的停车场进行了走访。
8日一早,郑州市民王先生来到中原西路与富民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处停车场,拿着交警签过字的取车单,领回了被扣的本田SUV。除了交纳150元拖车费外,他还向停车场交纳了36元停车费。
王先生说,自己一早就知道要收停车费,虽然听说暂扣车可以不交停车费,但车在别人手上,人家让交,车主能有啥办法。
不少市民认为,最重要是早一点取回车子,为了百十元的停车费与停车场较真,有些不值得。
但更多的市民却表示,压根儿不知道省发改委出台了不准收费的文件。
据悉,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查扣的车辆,大部分停放在这个停车场。停车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停车费肯定是要交的,不交停车费不可能领回车辆。
不仅是中原西路与富民路交叉口附近的停车场,记者在金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附近、陇海路与京广路交叉口附近、市第六人民医院附近的停车场也发现,几乎所有的暂扣车都被收取了停车费,有些车辆还被收取了拖车费。
C
说法
停车场:从未接到不收费通知
省发改委已于2005年12月20日下发了《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明文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收费停车场对行政执法扣押车辆进行拖移、看管的,不得向车主或驾驶人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
昨日,一家停车场的负责人说,暂扣车停车肯定是要收费的,停车场从未接到暂扣车不收停车费的通知。
他说,停车场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场所,办理了税务登记及收费许可证,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不可能因为发改委一句话就给暂扣车免单。
交警:停车场收费与我们无关
郑州市交警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就暂扣车停车费问题做出了回应。他说,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依法扣留的违章车辆,目前大都存放在具有营利性质的社会停车场,收费是停车场自身的行为,与交警部门无关。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停车费该收多少,是由物价部门来定的,若对价格有意见,车主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对暂扣车辆停车费到底该谁掏这一问题,交警部门表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没有明文规定谁来交费,交警部门也没专门经费用于给暂扣车停车,按照惯例,停车费一直都是车主掏的。
发改委:可向纠风办等部门举报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处获悉,很多停车场之所以还在征收暂扣车费,是因为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收费处一工作人员说,暂扣车收停车费是不应该的,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费用,该承担的就应该由部门自身承担。从长远考虑,暂扣车辆不应该停在具有营利性质的社会停车场,执法部门应该逐步建立自己的停车场,并承担相关费用。
收费处的工作人员重申,对于一些部门违规的情况,可由河南省纠风办、物价检查所等部门进行查处。
D
疑问
究竟谁该为暂扣车埋单
记者调查发现,停车场收取暂扣车停车费的问题,关键在于谁该为暂扣车停车费埋单。
就目前的情况看,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是文件就该谁交暂扣车停车费做出明确规定。正是这些略显模糊的信息,引起了车主的不满。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孟国涛律师说,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
但也有市民认为,这笔停车费就应该由车主来掏。“毕竟发生了交通事故,停车费也是事故的代价。”家住郑州市红专路的王丽红说,如果国家拨款帮车主交停车费,那是在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
王丽红说,为公平起见,事故责任可以和停车费、拖车费等挂钩,事故双方可以就这笔钱进行协商,甚至打官司,而不能要全体市民掏腰包。
E
建议
交警部门应自建停车场
破解暂扣车不收费执行难问题,可能最终需要交警部门主动出击。
多名读者这样理解:郑州市交警支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应为其执法行为付出相应的成本。
郑州市民马国强认为,解决停车费、拖车费等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是交警队建设自己的专用停车场,专门用于停放暂扣车,免费服务,那么所有的争端都会化解。
“交警队停车场可称为事故车辆的看守所。”一位市民戏言,看守所关人是不收费的,那么交警的停车场也就不应收费。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