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河南商报 ■毕舸(职员)
城管又出事了。湖北天门发生一起令人悲愤的事件:一位市民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
从以往的打伤人到如今的打死人,严重程度发生了变化,但根本性质却是同质的——如果不彻底改变目前城管执法背后的制度缺陷,不让城管几近失控的权力得到法律制约,不把城管从本不属于他们的执法者身份还原为城市建设的公共服务者角色,悲剧就会连绵不绝地发生。
城管也许是离民众生活最近、其评价程度却一直处于争议状态的“公共”职业,它的权力确实很大,按照《■望东方周刊》的报道:“城管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自从八个大盖帽合并为一个城管以后,环保、工商等部门就把最头痛的执法部分都划给了城管,城管管五大方面:市容、工商、交通、园林绿化和违法建设。
可以说,城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城市管理中交叉执法带来的多头管理难题,通过权力集中获得了一定的执法效率。
但是,城管依旧面临定性不清晰的尴尬——城管执法部门属于政府职能机构,城管执法大队则属于事业单位,而城管人员又分有编制和临时聘用两种。
身份模糊化使得城管一直游移于法律边缘,他们一方面拥有相当程度的执法权,另一方面又没有法律地位明晰所赋予的法定权限,内在的矛盾冲突使得城管行为一旦越界很难受控。
打死人的城管也许将付出法律代价,但城管恶背后的制度“恶”如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