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平方米小屋装满老人的辛酸往事 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老人屋内脏乱不堪
据说他与独女早断绝了父女关系 但律师说这不具法律效力 女儿应该赡养老父
■商报见习记者 沈丽博
寒冬,一老人蜷缩在街头。他有女儿,据说早已断绝了关系;他有房子,却总是睡在街上;他有低保,却没见他用到钱。现在,不知道他在哪里,连生死都成了谜。
【街头】
大冷天老人蜷缩过道边
12月19日,记者接到郑州市民张女士的电话,说她路过郑州市管城区南大街唐子巷时,看到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蜷缩在街头,下半身的裤子已经全部湿透。
记者随后赶到现场,刚开始没找到老人。向巷子里的人一打听,大家都说知道,一起把记者领到了一个离巷子口约100米的小院里。
一进院,就看到一个老人蜷缩在小院的过道边。老人稀疏的白发约3、4寸长,夹杂着土渣,流出的黄鼻涕已经全部凝结在嘴唇上边,张着嘴费力喘气。
记者大声问了他5遍,他瞪着眼睛,努力伸长脖子却只能断断续续吐出三个字——李亚平。老人所在的仁寿里社区工作人员说这是老人的名字。
“他有个女儿,但一次也没来过,听说只有女婿来过。就算她爹对她再不好,也不能就这样把人扔在这儿不管啊。自己就没有老的一天吗?不怕遭报应吗?”一旁的大妈忍不住说,另一位大姐说这样都有一两个月了。
“他不会是死了吧,这可怎么办?你们几个年轻人帮个忙,把他翻过来吧,让他躺在棉被上。”一位大妈说。
邻居帮忙拿出发黑的棉被,但没有枕头,只好拿砖头垫着。附近有三个修整房子的工人把老人抬到了棉被上。
【住处】 小屋外扔着沾满灰尘的包子
一位女邻居指着对面的一个小院,里面有一个约6平方米的昏暗小屋。这是房管局给老人的廉租房,让他免费居住。小屋没有灯,尽管是白天,记者还是看不清楚里边摆放的物品。屋外的地上扔着一包豆浆和几个沾满灰尘的包子。
“好像是今天早上他女婿送来的。现在他动也不能动,怎么吃?他性格很孤僻,也从来没有见他做过饭。都是我们做的时候,让他吃点。这里住的每一家都给过他饭吃,但是这也不是常事啊。”一位在这里租房的装修工说。
据邻居说,李亚平从今年6月份就已经不太会动了。随着天气越来越冷,他的病越来越严重。现在已经不能说话了。“听说他有最低保障金,但是没见他领过一次钱,平时也没见他花过钱。”
“他女婿来了好几次,每次买几块蛋糕,也送过药,总是跟他说‘吃吧’,说完放下就走。”
【去处】
老人生死说法不一
仁寿里社区梁主任说,他们正在跟老人的女儿和女婿协商。希望政府出一部分钱,女儿再出一部分,把老人送到敬老院里,他们会在一周内解决此事。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老人在女儿刚出生时就犯了法,后来又离婚了,并跟女儿签订了断绝父女关系协议,老人没有抚养过这个女儿。
12月25日,记者再次致电仁寿里社区打听老人情况,社区梁主任说老人已经死了。“他大概是上周五被送到敬老院的,但听老人的女婿说送去没两天就死了,尸体也被火化了。”梁主任说。记者问是哪个敬老院,梁主任说是老人女婿送去的,不太清楚。
记者致电李亚平的女婿,得到的说法却是李亚平没死,在养老院里。但对方拒绝透露是哪个养老院。
12月27日,记者再次致电李亚平的女婿。他说,李亚平现在还在敬老院,但他仍然不透露是哪个敬老院。
【说法】
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陈奎律师说:“双方签订断绝父女关系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乃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此规定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即使父亲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依旧要尽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李亚平的女儿应该承担赡养父亲的义务。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