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已提请省政府研究,拟对机动车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据了解,拟收取的路桥通行费初步设计按年度一次性征收,征收年限为20年。
在郑州市行车又要收费了?尽管以前曾有过“四桥一路费”和“环城快速路费”,但乍闻此讯,笔者还是感到太“突然”。
据报道,之所以要收取“路桥通行费”,一是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二是因为城建贷款还款困难。但这两条理由似乎都不太充分。近几年,郑州的机动车增长速度确实很快,交通拥堵状况也确实越来越严重,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主要依靠加快道路建设、改善交通管理等方式,而收费不应该成为优先的选择。如果想抑制机动车增长速度,也应该首先控制公车,而收费的方式对公车的抑制作用微乎其微。至于“还贷困难”,更是说不过去。近年来,郑州市的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2006年,郑州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2.39亿元,为预算的122.07%,比上年增长34.01%。2007年,也仍然保持着较快的增长势头。增收那么多钱,国库那么充裕,还贷怎么还困难呢?要知道,城市路桥是基本的公共品,理应是由政府提供的。
退一步讲,即使“路桥通行费”该收,也应该履行必要的程序吧。目前,郑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了100万辆,这涉及一个庞大的群体。而且此项费用一征就是20年,这相当于四届政府的任期。这么重大的收费方案是哪个部门起草的?经过了哪些程序?老百姓都不知道。现在的事实是:直到方案提交到了省政府,老百姓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现在,我们经常把“民主决策”、“决策透明”挂在嘴上,但在“路桥通行费”问题上,确实没有多少“民主”和“透明”可言。
总之,设立新的行政收费项目是一件大事,更何况是一项长达20年、涉及上百万车主利益的公共决策。群众都是通情达理的,如果“路桥通行费”确实有必要收取,相信老百姓也会支持。但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必须让公众知情并给他们发表意见的机会,比如举行论证会或听证会。评论员 梁岩 来源: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