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杨家军)一事未了,又生新事。12月12日,本报以《一纸“强搬”令伤透商户心》为题,报道了位于郑州市沈庄的河南广告建材市场被沈庄改造项目指挥部在无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强搬一事。之后,位于沈庄的多个小区的居民反映目前正在进行的沈庄改造存在着严重违规行为,“改造指挥部隐瞒了事实真相,并没有经过郑州市相关部门审批,居民房屋被拆可能得不到承认”。
郑州市金水区沈庄改造经过郑州市相关部门审批了吗?是不是像小区居民反映的那样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本报记者作了调查采访。
拒绝搬迁 小区大门被强制卸掉
河南广告建材市场被强令搬迁一事还没有最终敲定,关于郑州市沈庄改造的投诉就接连不断。据位于沈庄的多个住宅小区的居民反映,沈庄改造没有经过郑州市相关部门批准,他们担心签订协议、房屋被拆之后安置成问题,“不光失去了受法律保护的物权,到时候还可能居无定所,因为郑州市下发的通知称,未经批准的改造,补偿安置时不予承认”。
在沈星小区居住的多名居民反映,10月24日,沈星小区突然接到“金水区沈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通知,被告知该小区在此次改造范围内。11月8日,指挥部张贴、发放“沈星小区补偿标准”,要求业主在11月26日前签订协议并搬迁。此举引起居民的强烈不满,26日前,没有一户居民签订协议。
11月13日,郑州市下发“关于禁止城中村擅自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的通知”,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拆掉的房屋将得不到认可。之后,居民多次向指挥部工作人员询问,该项目是否经过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审批过,但拒绝提供相关审批文件。而居民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未经审批,“居民签订协议拆掉房屋,可能得不到认可”。
据反映者说,11月30日,沈星小区内又张贴了“安置意见”,盖章单位是沈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和沈庄社区支部委员会,要求居民在12月10日前签订协议并搬迁。“我们拥有自己的合法物权,产权又不属于沈庄社区,他们没有权力对我们安置。”由于对改造的合法性有异议或对补偿标准、协议内容及将来的安置有意见,居民拒绝签订协议,“指挥部便让村民介入改造工作,导致小区大门被卸掉、楼道窗户被卸掉,甚至出现了有人上楼顶揭油毡、有人堵在小区门口收取保护费等一系列恶性事件”。最终,居民报警,多名民警出动才将事情平息。
已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介入
另据居民反映,他们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拥有法律保护的物权,“项目指挥部人员称现在已经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介入,并向金水区有关部门缴纳了启动安置资金”。该说法得到了项目指挥部人员的证实,据介绍,香港一家房地产公司已经缴纳了两亿元的保证金。“土地还在村民和居民手中,房地产公司为何已经介入?该房地产公司将来一定能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吗?”反映人问。
已经申请但未拿到批准文件
指挥部相关人员只是说沈庄改造已经过市政府审批,但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文件,也不愿介绍更多情况。
主管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郑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称,沈庄村城中村改造的申请已经提交,但尚未批准。
12月19日,就沈庄拆迁是否经过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房地产公司为何提前介入等问题,记者向郑州市金水区相关部门作了反馈,截至发稿时,相关负责人一直未答复。
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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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 对已拆迁房屋不予认可
为防止借城中村改造名义,进行非法拆迁和违法建设,扰乱土地、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正常秩序的行为,11月13日,郑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城中村擅自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郑州市所有城中村在土地公开出让之前,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一律不准擅自进行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未经市政府批准,对城中村房屋擅自进行拆迁的,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进行前期审核时,对已拆迁房屋一律不予认可;村民住宅房屋已经拆迁、村民安置住房正在建设的,经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村民安置住房在市、区有关部门监管下可继续施工;其他建设行为必须全部停止,待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