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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河南虞城向摊贩售“保护伞”
新闻日期: 2007年12月25日 14:16:25

  一把伞售价130元,商贩称只要买了这种“城管监制”的伞,就可以在街头摆摊。这就是虞城县商贩所称的“保护伞”。

  12月17日,河南虞城县一读者投诉称:今年3月,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容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保护伞”、小推车,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买了伞和小推车后,不管你用不用,市容局就不会再找麻烦。

  投诉者说,刚开始那几天,确实查过几次,说是必须把伞撑上,后来就没人管了。

  结果不多久,“保护伞”失效了。“买了也白买,前几天市容局来人,说要清除我们这些摊点。”

  12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虞城县小学路与新建路的十字路口,看到几个水果摊、菜摊、烟酒摊,都撑着绿色大伞,上面印有“全民共同参与,治理城市环境,虞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字样,最后署有“城管监制”。

  一个40多岁摆摊男子介绍,这些伞都是市容管理局卖给他们的,说是统一市容、市貌。“统一市容,我们可以接受,大家都想让自己的城市漂亮一点儿,但这种伞随便找个地方,40块钱就能加工一把,他们却卖给我们130块钱,也太黑了!”

  “不买就拉你的东西,生意人谁耗得起啊,除非你不干了!”该商贩说,当初,他认为这事太不公平,就没买,没过几天,自己的货摊就被市容管理局工作人员拉走了,托几个熟人才把车子弄出来。

  这期间,一过路市民插话:“去木兰广场看看吧,那里的商贩还得买车子,当货摊用,一辆车子300块钱,更黑了。”木兰广场西侧摆有4辆长约1.5米、宽约1米的长方形小车,用铁架和铝板焊制而成,上面印有“构建和谐虞城,共建美好家园”等字样,同时还印有“××广告公司征集广告”等宣传语。

  12月20日中午,虞城县市容局副局长范振江介绍,县城街道卖衣服、水果的小摊摆放的一些床、小车比较乱,影响市容。今年3月,市容局联系县里一广告公司统一制作一些小推车和伞。谈起这些伞的成本,范振江解释:这些伞和小推车都是商贩自愿购买的,一块伞布40~50元,加上伞柄是一根钢管,就这一根钢管也值50多元;制作的小车实际成本360元,仅收300元。广告公司之所以赔钱制作,只是小车上有广告公司的广告,这样等于他们在这上面做了广告。

  问其单位收取这部分费用为何不出具发票?范振江说:“我们只是给广告公司代收,也就是说个人对个人,也有一部分是局里工作人员帮忙收取,后转给广告公司,也就是市容局充当中介。”

  随后,记者找到那家广告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伙子说,制作伞与小推车的钱都是市容局收取的,他们与商贩没业务联系。《东方今报》供稿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赵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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