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吴倩 实习生 吴东锋)如今工作越来越难找,一对小情侣便瞅准商机在网上发帖子以招工的名义专门骗人押金。昨日,犯罪嫌疑人芳芳(化名)因涉嫌诈骗被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1岁的小陈每天都在忙着找工作,2007年11月19日他在网上看到一家名为正大文化传媒的公司要招聘两名司机。
当天下午,小陈到公司应聘。该公司负责招聘的是一个女孩,女孩伶牙俐齿,“将来招的司机要给老板开车,万一司机不小心将车碰着怎么办,所以应聘者要交2000元押金,交了押金后,就业的事情就可以定下来了”。找工作心切的小陈听了女孩的话,没有多想便把钱交了。收到押金后,女孩告诉小陈星期三来交照片,周五开始上班。
等到星期三小陈去交照片时,发现那个叫芳芳的女孩已经不在那里了。小陈就到隔壁办公室询问,一名男工作人员称那个收押金的女孩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被骗了。”小陈说,没想到,同时在那儿等的还有其他两个受害人。几人立即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芳芳很快落网。经讯问,芳芳和其男友(在逃)以郑州正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共诈骗他人9500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23岁的芳芳供述: 2007年11月14日,她和男友商议:以招司机的名义去骗取应聘者押金。俩人商量后决定, 男友负责在网上发布招聘人员的信息,芳芳负责办公地点接待工作,收取别人大量押金,然后双方玩失踪。
(线索提供 李鹏)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