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综合报道 全国爱卫会12月13日发布决定,重新确认福建省三明市等3市2镇为国家卫生城市(镇),河南省新郑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镇),河南省开封县城未被重新确认。全国爱卫会12月14日发布决定,命名北京市延庆县城等9个镇为“国家卫生镇(县城)”,河南省洛阳市石寺镇、驻马店市确山县城被命名为“国家卫生镇(县城)”。河南省洛阳市于12月3日被全国爱卫会发布决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会组织专家分别于2007年8月和11月,对2006年暂缓命名的福建省三明市、河南省新郑市、广东省汕头市及辽宁省瓦房店市炮台镇、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河南省开封县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等4个镇(县城)进行了暗访复核。结果表明,今年1月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河南省新郑市、广东省汕头市等3个市及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和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等2个镇整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经研究,全国爱卫会决定重新确认其为国家卫生城市(镇)。
根据北京市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级爱卫会通过考核基础上,全国爱卫办经严格资料审核和现场暗访认定,决定命名北京市延庆县城等9个镇为“国家卫生镇(县城)”。这9个镇为别为:北京市:延庆县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城、苏州市通安镇、浏河镇;山东省:东营市东城街道;河南省:洛阳市石寺镇、驻马店市确山县城;广东省:江门市荷塘镇;新疆自治区:喀什市泽普县城
全国爱卫会十二月三日发布决定,命名河南省洛阳市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先后组织专家对洛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
全国爱卫会在决定中称,多年来,洛阳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塑造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洛阳市为“国家卫生城市”。(赵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