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何永刚)最终谁能当先进?还是群众说了算!省委、省政府拟表彰“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12月21日《今日安报》刊登“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简要事迹,进行差额评选。即日起至12月27日24时,您可采用报纸和手机短信的方式为您心目中的候选对象投票。
今年以来,全省政法系统认真开展争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法单位和干警。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促进全省政法队伍建设,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同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评选表彰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公[2007]86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20个“十佳政法单位”、22名“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予以公布(名单刊登在21日《今日安报》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评选并进行监督。
您可通过邮寄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参与评选:按照本报公示的投票方式,把本报刊登的选票(选票可复印)填好后通过邮局投寄到郑州市红专路79号9楼,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邮编:450008(信封正面请注明“双十佳选票”,每封信件只能投寄一张选票);将所选对象的序号(序号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编辑短信,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至106699006,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至106288006,每个手机号码限投2票。
同时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自今日起至2007年12月27日结束。对拟表彰对象如有意见,可在12月21日至27日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371—65902439。
关于评选河南省“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和拟表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全省政法系统认真开展争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法单位和干警。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促进全省政法队伍建设,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同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评选表彰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公[2007]86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20个“十佳政法单位”、22名“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和89个“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190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今日安报》刊登“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简要事迹,进行差额评选(选票及投票规则见08版)。同时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国家安全机关除外,见09-10版)。公示自今日起至2007年12月27日结束。欢迎社会各界参与评选并进行监督。
河南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