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经济 | 环境 | 科技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时事 > 正文
河南通过条例:不与农民工签合同付双倍工资
新闻日期: 2007年12月20日 14:12:31

      工资被拖欠、子女不能入学、受伤后没有保险……今后,这些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河南都将被解决。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要与务工人员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还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和农民工签合同,将要向务工人员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为保证农民工能够得到工资,条例作出规定,劳动保障、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务工人员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记者 邓红阳)  来源:法制日报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相关新闻:
河南通过条例:不与农民工签合同付双倍工资    [12月20日]
河南劳动社会保障厅:农民工找工作要签合同    [02月27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河南通过条例:不与农民工签合同付双倍工资
河南十七大精神轮训班 2000市厅级领导参加
“三位一体”机制 中央政法委推广洛阳经验
漯河市城区人口已达51万比3年前增加了11万
河南首次尝试雾天警车开道 为司机保驾护航
河南:娱乐场所超员要受罚情节严重停业整顿
洛阳男子13年制作金箔浮雕 拉平板车献奥运
经营的手机店被偷盗 夫妻发酒疯民警挨打骂
鹤壁小哥俩火海救母感动西安 母亲严重烧伤
交易大厅机器出故障 中原证券营业部遭投诉
一马路“黑客站”用对讲机 运管处查处扑空
收购被盗抢机动车 濮阳县重拳出击治理乱点
这一次,是谁拆了幼儿园?
别剪坏了新闻的“领子”
按摩女穿学生装没什么不妥?
医院咋成了监管盲区?
“狼来了”,我们该做什么?
让我们大声地告诉你一个真河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