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张毅力 通讯员 沈玲琴)昨日上午,19岁女子溺水身亡一案开庭,三被告都称水坑不是自己地盘。
死者叫王双霞,商丘市睢县人,她的父亲王振国介绍,今年7月18日下午4时30分,在郑州打工的王双霞和男友王艳锋一起,到郑州市大河办事处岗李水库东边的水坑游玩。由于天气闷热,王艳锋下水游泳,在边上看的王双霞不慎落水身亡。
郑州市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苗风景核实到,出事水坑位于黄河十八门闸西侧、黄河大堤北侧,也在黄河花园口风景区内,管理部门是郑州市河务局惠金河务局、河南黄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花园口管理处。他去现场看过,管理方没在水坑边设立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8月13日,王振国一纸诉状将3单位告到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31545.34元。
3被告代理律师都说,出事水坑并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郑州市河务局惠金河务局代理律师介绍,河务局只负责河道和大堤的安全监管,岸边的水坑归地方管理。而郑州市黄河花园口管理处代理律师说,经调查,水坑属于枯河河道,该河发源于荥阳,所以,水坑所在的大河办事处应负有管理责任。河南黄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称,死者和其男友没购买门票,水坑附近设有警告标志,且水坑不归他们管理。本案没有当庭宣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