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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是谁拆了幼儿园?
新闻日期: 2007年12月19日 10:50:45

   一夜之间,位于晋中市百货有限公司院内的冠华幼儿园突然变成了废墟,不仅孩子无园可入,而且放在园里的个人物品也拿不到了。而幼儿园负责人称,他们也不能确定是谁拆毁了幼儿园,目前已向警方报案。(《山西晚报》12月17日报道)

    一个手续合法的幼儿园,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拆毁了,幼小的孩子们只能在寒风中远远看着自己曾经的乐园变成了废墟,只能远远的看着曾经伴随着自己并带来快乐的玩具掩埋在一片瓦砾里。

    谁如此无视法律?谁如此张狂妄为?又是谁,如此恶毒,甚至连孩子们都不放过呢?

    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这样的新闻:南方,240多名执法队员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甚至连房屋中的家具和生活用品都焚毁于大火之中;北面,还在睡梦中的20多住户被人从平房中轰出,随后26间房被铲车强行推倒,来不及抢出的家具财物都被埋在废墟内;川东,还在睡梦中的人们被赶出来,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开着工程挖掘车将他们的宿舍强行拆除;中原,一对夫妇的住所在深夜遭人强拆,拆房公司称“这是一场误会”,而辖区警方认为这仅仅是拆迁方法不当……,无助的百姓在被拆毁的房屋前哭泣,而同时,又有谁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窃窃发笑呢?

    屡屡发生的类似新闻,往往都是无疾而终,没有下文,而某些地方公安部门在面对媒体和公众时,也纷纷以正在调查、不便透露、无可奉告等说辞予以阻挡,我们不禁要闻,在刑侦科学如此发达的现在,在信息传递如此便捷的条件下,要查出到底是谁拆了这些房子,难道就真的那么难吗?

    就榆次区冠华幼儿园事件而言,在被拆毁的前几天,就有人到幼儿园威胁要求圆方赶快搬走,接着又有人将幼儿园的玻璃全部砸毁并用煤渣将园门堵死,甚至在11日夜里就曾经有人开着挖掘机推倒了幼儿园的围墙,直至16日深夜将整个幼儿园彻底拆毁,而在这期间,幼儿园方面也多次报警,警方人员还曾经在16日下午在现场制止拆房。要想搞清楚这起拆毁事件背后的主谋,应该是易如反掌、唾手可得的事情,如同某位网友所说:“这么大的事情,这么大的动静,查起来有何难哉?只有查不查的问题,愿不愿意查的问题,查出来后愿不愿意追究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此肆意妄为的违法行为如果得不到法律公正的裁决,如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那么那些躲在背后的人拆毁的,就不仅仅是一座座房子,他们同时拆掉的,是法律的神圣,是公众的信仰,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根基。

    在无奈和期盼中,我们不妨拭目以待。(张汉)  来源:光明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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