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吴倩 实习生 吴东锋)大学生飞飞(化名)偷了同学的电脑主机,心中压力极大,最终采取留下纸条方式让失主按图索骥。昨日,此案经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飞飞确有悔罪表现,遂以盗窃罪从轻判处罚金3000元,从而免去了其3年牢狱生活。
今年1月21日14时许,省某职业学院的学生小魏发现自己价值近2000元的电脑主机失窃了,四处寻找不到,小魏十分沮丧地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而后,小魏在宿舍中发现了两张神秘的字条,字条上很清晰地写明到一处地方就可以找到其丢失的电脑主机。小魏和同学按图索骥,果然找到了丢失的电脑主机。
小魏注意到,在自己报案后,同学飞飞的情绪明显非常紧张,并且飞飞原来并没有电脑,自己电脑丢失后,他却突然有了一台电脑主机。有同学询问飞飞时,他支支吾吾说是自己买的。然而次日,同学们却发现飞飞的电脑主机也不见了。
经过办案人员的审讯,飞飞承受不了心理压力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他的电脑主机就是同学小魏的。他在知道小魏已经报案后,因怕被派出所查到“太丢面子”,便趁机将电脑藏匿于其朋友王某处,后又怕事情败露影响王某的声誉,便又取回电脑并将其藏匿于校外一条小河岸边的树洞里。
同时,为了让同学小魏“自己找到电脑”,他采取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方法,先后在宿舍里的显眼地方留下两张字条,指明了可以找到电脑主机的地方。在小魏按留下的字条找到丢失的电脑主机后,飞飞也在良知的促使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飞飞留下两张字条的行为,是他悔罪的表现,更是他退还赃物的具体行为。”郑州市高新区承办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偷盗物品案值达到2000元就构成盗窃罪,一般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正是因为飞飞有具体的悔罪表现,因此免去了牢狱生活。
(线索提供 高山 周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