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正在此间召开的西部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贵州、四川、重庆等西部12个省区市800余家基层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进一步缓解西部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
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指出,在西部地区基层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就是要结合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审判方式改革,针对西部地区法院内部大批不具备任命法官条件的人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无法更好地分担法官审判工作压力的现实状况,在审判法官与书记员之间设立“法官助理”职务,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
“在这一新的审判组织模式下,法官专司审判,法官助理负责案件开庭前后的各项辅助性工作,书记员负责法庭记录,三者之间分工负责。”李克认为,法官助理作为法官的助手,帮助法官分担部分审判辅助职能,可以把法官从繁琐的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和时间专心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从而达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目的。
最高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宋建朝表示:“试行法官助理制度实际上是从改革用人机制入手,优化人员结构,整合人力资源,从而在人事制度层面,更加长远地解决西部基层法官短缺问题。”
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