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经济 | 环境 | 科技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网友观点精粹 > 正文
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
新闻日期: 2007年12月13日 10:17:42

  如今的高房价是社会的热点问题,许多人为解决高房价出谋划策,开出各种“药方”,依然难以根除病痛,房价居高不下。日前,万通集团主席冯仑口吐金玉良言,他认为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因而开出“买房应限制在35岁以上”的“民间偏方”,从而达到降低对住房的需求,从而降低房价(12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冯仑的依据是很多未婚女青年“结婚的要求就是首先要有房,至少要交得起首付。”冯仑的解释初看起来似乎天衣无缝。在当今社会,未婚女青年出嫁一般需要男方有住房,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表象往往容易蒙蔽实质,稍微推敲甄别,就会发现冯仑的言论实属滑稽之谈。
  
  按照冯仑的逻辑推理,由于男人食用猪肉较多,所以男人才是推高猪肉价格的罪魁祸首,欲缓和肉价,就要限制男人的猪肉消费量。如果冯仑的这些相关理论具有解决现实问题的意义,那无疑利于缓和目前的物价通涨以及高房价问题,因而功盖天下,可以成为中国第一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当前的社会,暂且抛却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支出不谈,仅仅一个住房的费用支出,几乎就吞噬了一个平民半生的收入。而对于一个适婚男青年来说,进入社会不久,事业刚刚开始,社会激烈的竞争,就业压力的严峻,生存处境已经步履维艰,“居者有其屋”只能是他们很长一段时间的梦想。一些男青年有房也是因为父母的“慷慨解囊”,而被人耻笑为社会上的“啃老族”。而更多的男青年财力捉襟见肘,六亲无靠,银行贷款无门。在这种刚性的局面下,未必见得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
  
  如果说“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凿凿有据,为何在过去漫长的时间内不存在这一问题,而只是在当前现实语境下出现这一现象呢?可见,房价的高涨,是有其深层的实质原因,“未婚女青年“最多只能对房价起到所谓推波助澜的作用,与实质原因相比,是小巫见大巫。
  
  中国房价的高涨,来自市场的需求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土地的供应、地方财政对房地产的倚重、房产投机、腐败问题等等方面的原因,亦是中国高房价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中国的高房价将难以撼动。而某些人寄望政府“买房应限制在35岁以上”,以降低房价,不知是戏弄百姓,还是智力存在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些城市尤其是珠三角地区部分城市楼市的成交量出现了急剧下降,房价也出现了明显松动。楼市运行的种种迹象显示,当前我国楼市投机力量已占主导力量。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左右房产价格的杠杆,根本不是什么“未婚女青年”。作者:柳海林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相关新闻:
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    [12月13日]
类人猿:是俺推高了房价    [12月13日]
冯仑: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 买房应35岁以上    [12月12日]
郑州房产商死挺“高房价”新楼盘高出630元    [12月12日]
武汉房价涨幅首次大幅减缓上月低4个百分点    [12月11日]
郑州市房价上月下跌69元 商品房成交量上涨    [12月08日]
小伙轻生就是因为高房价?    [12月07日]
深挖高房价黑幕 炒号人售楼人联手倒卖房号    [12月05日]
交易量下降市民观望 郑州房价到“拐点”?    [12月05日]
骂完中石油回头看房价    [11月29日]
房价飙升根在人为制造“紧缺”假象    [11月21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郑少高速公路 没设警示牌五车连撞一死十伤
汝阳县新发现恐龙化石 各方展开一年的争夺
河南劳动监察部门为劳动者追发近2亿元工资
明年五一后 如果政府信息不让查市民可投诉
河南:四类农村土地问题作为下阶段整改重点
河南将出台新办法 丈夫参保妻可获生育补助
商丘市4名男子醉酒后行凶逃逸警民联手擒凶
中牟三村民自行组建建筑队 承建无手续工程
少年才艺大赛乱象:主办单位不知道有此比赛
郑州城中村改造 网友期待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惠济区政府进行爱心捐助
9社区开通人大代表信箱
未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
长株潭共用026区号不可能吗?
抗战记忆需要避免两种误区
在婉拒面前可否换个方式奖励
让“12月13日”成“世界日”
南京大屠杀70年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