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猜谜兑奖,这样宣传法律知识市民挺喜欢 商报见习记者 周敏/摄
昨日,是全国第七个法制宣传日,郑州市两级政府机关聚集绿城广场,宣传法律知识。
尴尬的是,咨询法律知识的人屈指可数,而一旁为烘托气氛准备的文艺演出,反倒引起不少市民的兴趣。
有关人士认为,老百姓需要的是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方式。法制宣传应走平民路线。
■商报记者 肖风伟
政府热心宣传遭冷遇
昨日上午8时,郑州市两级政府机关40余家单位聚集绿城广场,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参加活动的单位都与普法有着密切联系。
为了这次法律宣传,各单位均设置了咨询台解答市民问题,同时,桌面上还都摆放有法律知识宣传页,免费发放给市民。
不过,政府机关宣传法律知识的热情,却遭到冷遇,很少有市民坐下来咨询问题,他们大都是走马观花般穿梭于各单位咨询台前,收集各部门的宣传页后,跑到广场中心看舞狮子等文艺演出,以至于咨询人员无事可做,坐在一旁发呆。
上午10时许,林业、广电、工商、地税、统计、民政、教育等部门工作人员整齐地坐在咨询台前,但没有一人前来咨询,甚至连过来索取宣传页的人都很少见。
见咨询者寥寥,负责现场咨询的工作人员大都坐不住了,有单位撤桌走人,即便有单位在坚守“战场”,也都是站在一旁和同事闲聊。
10时25分,由于没有市民咨询,郑州市煤炭局工作人员便自娱自乐,集合在一起照合影。郑州市林业局一位戴眼镜的男子对同事说,“都没人来问什么,咱们走吧!”
宣传活动原定于11时结束的,结果10时30分,大部分单位都已撤离。10时50分,现场只剩下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接待咨询市民。
新颖宣传方式最受欢迎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咨询台都少人问津。在活动现场,惠济区司法局的咨询台前可谓人头攒动,与其他单位形成强烈反差。
为了这次活动,惠济区司法局也作了精心准备,除法律知识宣传展板外,他们还印刷了“普法教育七字诗”。
“婚姻法规写得清,男女公民讲平等。妇女儿童受保护,遗弃虐待罪不轻”……这些七字诗是惠济区司法局局长郑毛文用3个月时间写出来的,涉及婚姻家庭、婆媳相处、子女教育、邻里关系、治安管理等方面,而且读起来朗朗上口。
此外,惠济区司法局还设置了200余个法律知识谜语,猜对者可以领取洗衣粉、肥皂等奖品,这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兴趣,他们都积极参与其中。
“谜语无罪释放,打一法律术语,这是什么呢?”苦思冥想几分钟后,市民彭帮锋想到了答案是人身自由——“无罪释放,不就恢复人身自由了吗?”
一个多小时,大部分谜语都被市民猜了出来,3大麻袋奖品所剩无几。对于一些难解的谜语,市民也与工作人员商讨答案,“边防巡逻又不是双方打起来了,谜底咋会是正当防卫呢?”一位老先生较真地说。
法律宣传不能走老套路
法制宣传冷场,是否表明老百姓都已知法、懂法、守法,不需要政府机关的法制宣传了呢?答案是相反的。
郑州市公安局大石桥派出所一位民警说,前不久,有一位老先生的儿子想当兵,这位老先生和儿子也为此跑了不少路,政审时却没有通过,他认为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刁难他。
这位民警感觉蹊跷,就查看了老先生儿子的档案,发现其子被判过3年刑,而根据相关规定,被判过刑的人员不能当兵。他说,这位老先生及其家人如果了解相关的规定或法律知识,就不会跑冤枉路,更不会生一些闲气。
“很多老百姓觉得自己知法守法不会惹官司,所以不去学习法律,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有人就会以怨报怨惹上官司” ,金水区法院一位法官说。
郑州市民朱女士怀疑8岁的儿子遭老师体罚,就在网上发帖子,指称儿子的老师“禽兽不如”。11月21日,金水区法院一审认为朱女士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向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河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先生说,老百姓不去主动学法律,并不是他们不想学,而是很多法律晦涩难懂,他们“消化不动”。国家设立法制宣传日,不是简单地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对法律法规照本宣科,而是要求其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法律知识灌输给老百姓。
惠济区司法局局长郑毛文说,去年法制宣传日时,该局也曾借猜谜语宣传法律知识,事实表明,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比发放枯燥的法律知识宣传页效果要好,且更易于让老百姓接受。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