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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下文制止擅自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 违者追责
新闻日期: 2007年11月29日 10:05:41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杨家军)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禁止城中村擅自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郑州市所有城中村在土地公开出让之前,未经市政府批准,一律不准擅自进行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村民住宅房屋已经拆迁、村民安置住房正在建设的,经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村民安置住房可继续施工;其他建设行为必须全部停止,待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

  通知称,即日起,郑州市所有城中村在土地公开出让之前,未经市政府批准,一律不准擅自进行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拆迁的,审核时不予认可;未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村委会以城中村改造名义,利用城中村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的,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建设依法严肃查处,市建委对违法施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市房管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对城中村擅自拆迁和擅自开工建设制止不力,或擅自组织进行拆迁的,对该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办理该区所有城中村改造手续。”郑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各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迅速排查和查处辖区内城中村违法建设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告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凡排查和组织查处不力,造成影响和损失较大的,市、区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区分管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李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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