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聂冬晗 通讯员王长河 王建新) 11月20日上午,宝丰县周庄镇刘湾村村民刘运州来到该镇农村信用社,取了120元低保金。他高兴地对记者说:“俺是第19次领取低保‘工资’了,是农村低保让俺弟兄三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刘运州弟兄三个,父母已经去世,因为三个人生来都有轻重不同的残疾,至今都40多岁了还打着光棍。2006年3月份,宝丰县民政局在核实情况后,为他们办理了两个人的低保手续,每人每月享受60元的生活保障。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七大的这一要求为宝丰县的低保工作指明了方向。自2002年实现城市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以来,目前,宝丰全县城市享受低保政策的达到6536户7305人,全县农村低保覆盖面占农业人员3.3%,在平顶山市率先达到了省定标准,基本上解决了农村特困家庭的生活问题。
“应保尽保”,有进有出。该县不断完善制度,畅通进出口,做到公开、透明和阳光操作,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家庭收入情况按季度进行检查,及时办理增减保障金,实行低保金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确保“应保尽保”。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计算居民收入上,将难以推断的“应得收入”改为便于计算的“实际收入”,近5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05.8万元。两次提高低保标准,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的104元提高到现在的128元,人均月补差金额由52元提高到85元。
分类施保,适当延伸。把低保对象延伸到下岗失业人员和应退未退人员当中。李庄乡杨树沟村村民崔广兴,今年71岁,原是苗李煤矿职工,因企业倒闭后,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家庭生活困难,县低保办及时把他纳入了低保对象,现在他每月享受低保待遇120元,加上15元的物价上涨补助,他每月可领“工资”135元。目前,该县因下岗失业、应退未退纳入低保对象的有39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