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日上午,在深圳罗湖区东门步行街金百利门口,一群民间打假人士戴着面具举办一场假药展览,引来了好奇市民的围观。这群民间打假人士称,因为担心遭到报复,所以要戴着面具。
现场打假者全都戴面具
发起这次民间假药展览的是深圳某公司的负责人贾朕。为了筹备这次展览,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在深圳100多家药店寻找假药并买回来,然后按照《药品监督法》把药品送到执法单位、药厂进行鉴定,经确定是假药后才进行展览。
这次展览展出了近千种“假药”,他说,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假药已经在市场上泛滥,并掌握识别假药的方法。贾朕说,药店出售假药时都比较谨慎,不会开发票。如果消费者要发票,药店干脆不卖药。在现场,贾朕还带来了当初购买假药时偷偷拍下的一些录像,以证明这些假药的来源。记者发现,这些假药大多来自当地知名的×洲大药房。
据介绍,展览当天到场的民间打假人士大多是贾朕多年的朋友,他们以山东人居多,分布在全国各地,一旦有事情也会联合起来,这次假药展览也是他们联合筹备多时的大型活动之一。
有市民好奇地问既然敢打假为何要戴着面具?其中一名戴面具的民间打假人说:我们还是怕死的,但如果我们不打假,政府药监部门又忙不过来。
打假人专业鉴定门槛太高
贾朕表示,在闹市举办“假药展”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消费者个人进行假药维权的成本很高。时间上,从调查到认定一种假药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而且新的假药层出不穷;而金钱上,例如证明一种药是“标明纯中药制剂却含有西药成分”的情况,要花费9000元左右,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都非民间打假人能够承受。
这还不算,贾朕说,个人需要到市、区两级消协办理相关手续,并携带相关购买单据前去药品检验部门,才能自费进行鉴定。
贾朕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使用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几种情况都可按假药论处,不必出具官方证明。这便是他敢于在闹市办假药展的原因。
药房情况不明需要调查
贾朕提供给记者一份包括“假药”名称、购买地点在内的“假药黑名单”,在黑名单上,“×洲大药房”深圳数十家分店的名字赫然在列。记者试着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了其中四家药店并询问药品是否在售,其中×洲大药房金地花园、南山金汇城两家分店表示,记者咨询的药从来没有销售过;下沙分店则表示,记者咨询的药并未销售过,但类似的药有货,具体情况要来药店才能透露;而福田贝底田店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联系到了×洲大药房的连锁部负责人郑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对民间职业打假人闹市办“假药展”涉及×洲大药房的情况现在尚不清楚,况且民间打假人并未出示任何官方证明,药品是否是“假药”,是否在×洲大药房购买的情况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之后才能确定。
律师有可能会惹上官司
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的黄有奇律师认为,贾朕的行为“不必然构成侵权”。判断一种药品是否为假药,关键是看其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法律并没用强制性规定一定要出具官方证明,可以认为只要违反规定,就是假药。如果贾朕展示的“假药”确系假药,则不构成侵权;如果经查是真药,药厂就可以起诉其侵权。
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的刘家华律师却认为,除非展出的药品是经过药监部门认定的假药,不然会对一些商家造成名誉侵权,“假药名单以药监部门公布的为准,如果他展出的药品不是名单上的,恐怕会惹上官司”。
(据《羊城晚报》、《晶报》)
打假人士教市民识别“假药”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