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经济 | 环境 | 科技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时事 > 正文
洛阳医院患者亲属非法拘禁4名护士案被查处
新闻日期: 2007年11月22日 07:57:21

    新华网洛阳11月21日电(记者单纯刚) 河南洛阳市中心医院患者亲属潘丽娜等非法拘禁护士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洛阳市警方获悉,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对当事人潘丽娜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立案查处,21日对其依法作出治安拘留15天并处500元罚款的决定,有关部门同时对担任洛阳市洛北乡党委副书记的潘丽娜作出停职处理。

    据警方调查,11月15日8时20分,洛阳市中心医院肿瘤科医护人员按照医院规定,对入住在肿瘤科一病室的食道癌患者宋某进行晨间护理。在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发现宋某病床上垫着自带的棉被,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医护人员欲将其自带棉被撤换。据医护人员讲,在征得在场亲属同意后,将患者宋某身下垫的花被子铺平在白床单下,在整理被褥翻动患者时,病人并无明显异常反应。而患者亲属则称,在未经患者和亲属同意的情况下,院方组织8名护士翻动危重患者、整理被褥,造成患者在换被子几十分钟后病情加重,1个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认为医护人员负有责任。
 
    警方调查认为,患者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其家属失去理智,遂将参与整理病床的护士柴某、董某、韦某等3人,强行阻滞在死者病房内。随后死者妻子和妻妹潘丽娜等人又冲进肿瘤科护士办公室,将正在作抢救记录的护士余某,掐着脖子强行拖至死者病室内。期间死者亲属对4名医护人员多次进行威胁、谩骂和恐吓。

    医院党委副书记刘宇说:“4名护士被非法关押后,医院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辖区西工区汉屯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但不知为何,民警并没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反而命令4名护士在死者病房里写事情经过材料。”后来4名护士从死者病房里出来时,已经是下午2时40分,被非法拘禁长达5个小时,其中3名护士当时已经昏倒。

    记者21日在市中心医院看到,4名护士仍躺在病床上,其中一位输着液体。今年44岁的柴护士精神极度紧张、恐惧,一度意识混乱。该医院200余名护士联合签名要求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事发后,洛阳市、区两级迅速成立了由政法、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市公安局重点调查事故发生后,110警务人员出警及现场处置情况,并对群众反映汉屯路派出所的不作为行为进行调查。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赵良锋
相关新闻:
洛阳乡领导拘禁殴打护士    [11月22日]
洛阳乡领导因家属病亡拘禁殴打护士    [11月22日]
成都商报:涉嫌拘禁护士 乡纪委书记被拘    [11月22日]
河南乡干部非法拘禁护士续:当事人被拘并停职    [11月22日]
一条被子引发4护士“守灵”事件?    [11月22日]
四护士“守灵”后续 当事副书记被免职拘留    [11月22日]
中国青年报:病人死亡洛阳4护士被逼守灵    [11月22日]
洛阳医院患者亲属非法拘禁4名护士案被查处    [11月22日]
洛阳市回应拘禁护士事件 涉案乡干部被拘留    [11月21日]
叫嚣让四名护士为老人送终的是个啥领导?    [11月21日]
洛阳西工区纪委介入 调查“拘禁护士”事件    [11月21日]

【相关评论】
来自 222.140.165.44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7-11-23 18:00:19
象潘莫这样的先除了她的党籍然后枪毙
来自 222.140.31.58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7-11-22 13:22:58
像潘某这样素质的副书记和110中国多了,都应该枪毙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河南电子政务驶入快车道 审批项目将更快捷
公务员录用新规实施 招录不得设置无关条件
太康老英雄勇斗歹徒追踪 三嫌犯道出心里话
取缔占道经营引骚乱 塞内加尔“城管之痛”
巴法院扫清最后一道障碍 穆沙拉夫连任在望
郑州将启用“电子房本” “新房本”更安全
校长被聘为高速管理员
广州一未婚妈妈因生活压力大 掐死一岁女儿
警官为救落水母子牺牲 遗体仍保留救人姿势
漂亮女孩追求完美怕失去男友 一年整形15次
让更多人接近事实真相 这就是网络的影响力
女子奔驰车被一名警察套牌 一天收40张罚单
难道《赤壁》也以床戏取胜
勿以“淫荡之心”度古人之腹
禁公车私用,先搞清私用机理
性病传播:堵不住又当如何?
行为古怪就可以免于一死?
“不签字不手术”是霸王条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