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秀玲/文 刘铮/图
核心提示
近段时间,本报不断接到市民和出租车司机投诉,反映新乡客运总站向进站出租车收“进站费”,并且随意定价的事。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新乡客运总站收费不开正规发票,开的内部收据违反有关规定。此举引发市民和出租车司机不满意。市发改委明确表示,新乡客运总站收“进站费”违规。
【市民质问】 新乡客运总站凭什么收“进门费”?
11月8日下午,市民苏鹏欲乘长途客车到洛阳。
然而,当苏鹏“打的”来到新乡客运总站时,工作人员与出租车司机对话说:“干嘛呢?”“送人!”“往哪?”“洛阳啊!”“缴两块钱!”
出租车司机扭头就向苏鹏要钱,并说如果不缴钱,对方就不让进站。苏鹏不解地说:“为啥要缴钱?”
出租车司机对苏鹏说:“不是我向你要钱,是他们让你缴的!”
经过交涉无果后,为了赶时间,急于进站的苏鹏极不情愿地掏出两块钱,出租车司机转交给了新乡客运总站的工作人员,对方撕了两张标有两块钱的内部收据。之后,苏鹏乘坐的出租车才被放行。
【记者探访】 收费可以讨价还价,开的票据不符合有关规定
新乡客运站是否收取了苏先生的“进门费”呢?记者决定亲身体验一下。
11月12日下午5时许,记者按照苏鹏提供的线索,扮成乘客“打的”来到新乡客运总站暗访。
记者乘坐的出租车驶到位于人民路的南门时,新乡客运总站的一名中年妇女将记者乘坐的出租车拦下后,既不声明是收取何种名目的费用,也不给司机任何收费凭证,伸手就开始要钱,坚持要收两块钱。
记者当即质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记者缴了一块钱后,记者乘坐的出租车才得以进到站内。
收费就要开发票,这是每个人都懂的道理。然而,当记者向新乡客运总站的工作人员要发票时,对方却给了记者一张收据。
记者看到,新乡客运总站给记者这张收据明显不是正规发票。这张收据上既没有税务部门的公章,也没有盖收费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收据的上台头上印着“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公司白鸽快运分公司”、“内部传递不作报销”的字样,中间盖着一个写有“行包运输代理费10%”的长条图章,同时还有内部传递不作报销的说明。
临走时,记者在新乡客运总站门口转了一圈,并没有看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志。
之后,记者在新乡客运总站还观察到,大部分出租车司机显然对门口的收费已经习以为常,不等新乡客运总站的工作人员靠近就掏出钞票直接递过去。
【声音】A出租车司机说已经缴五六年了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我市多名出租车司机。
一名姓郜的出租车司机说,出租车进新乡客运总站,不管是接人还是发货,都需要向新乡客运总站缴“进站费”。过去,他们统一收两块。今年以来,也不知为何,现在可以讨价还价,有时收两块,如果反驳缴一块钱也可以商量。
出租车司机普遍认为,新乡客运总站这样收费太不合理了!收费也应该有个标准,不能他们说收多少就多少,这样既不规范,还容易引发纠纷。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就让乘客掏钱支付,或者加到‘打的’费里,他们就不会为此“埋单”
一名开了多年的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新乡客运总站这样收费,最少也有五六年时间了,也不知为啥没人管。
B市民认为这种做法毫无道理
市民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市民李先生认为,新乡客运总站既然收费,就应该有合法依据,给市民开合法的发票。作为消费者,应该具有知情权。虽然市民不知道新乡客运总站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但缴费可以讨价还价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市民韩女士说,新乡客运总站凭哪条规定收“进门费”?
市民认为,虽然这件事不是很大,收的钱也不多,但是新乡客运总站的这种做法是毫无道理的,这是不是“乱收费”呢?请有关部门尽快查处。
【市发改委表态】收费没有经过批准,这种做法违规
新乡客运总站收取“进门费”是否合法呢?
昨日下午3时,记者电话采访了市发改委价格科。一名姓郭的工作人员明确解释:“不管新乡客运总站收‘进站费’的名目是什么,但肯定没有经过发改委批准。他们不管收多少钱,不管开不开票据,这都是违规的。”来源:平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