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经济 | 环境 | 科技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网友观点精粹 > 正文
塑料购物袋不是“洪水猛兽”
新闻日期: 2007年11月13日 09:23:06

  有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以下简称《环保条例》)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根据该《环保条例》的规定,在深圳市范围内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商家如果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将面临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11月12日《新快报》)
  
  如果循着这种思路,为了避免车祸,有必要销毁汽车;为了免遭工业污染,有必要关闭所有工厂;为了杜绝“热岛效应”,有必要炸掉高楼大厦;为了……如此,岂不退回到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时代?
  
  诚然,无处不在、广泛使用的塑料购物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环境污染。但与其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方便、实用、快捷相比,明显利大于弊。两害相权取其轻,兴利除弊比因噎废食更显得智慧和理性。
  
  其实,塑料购物袋并不是“天然”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缺乏良好的回收渠道和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也就是说,管理方式和手段的落后,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根本原因。与我们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比我国有过之而不及,却鲜有污染,究其原因,一是商场、街市、公园、生活区布满了“回收点”,二是所有商家在出售商品的同时赋予了回收的责任,三是市政环保设施紧紧与生活习惯接轨,垃圾处理设施完全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如此以来,塑料购物袋带给人们、社会乃至环境的只有益处,也就不会把其视作“洪水猛兽”了。
  
  假如真的到了商家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地步,说不准出现消费者拎着篮子、提着箱子、背着口袋去商场、超市购物的情景,时光仿佛倒回了几十年前,繁琐、啰嗦、负担不说,怎一个麻烦了得,哪还有现代生活的随意、休闲、便捷可言?再者,对商家而言,他们完全可以采取让利的方式,让“有偿”提供的塑料购物袋继续“免费”下去,不知道有哪个监管部门可以天天到所有的商家去核查。
  
  拒绝现代文明的管理方式无疑“饮鸩止渴”。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上,思路不妨由“堵源头”转移到“问出口”上来。这方面,日本的经验颇有借鉴之处。作者:王清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相关新闻:
塑料购物袋不是“洪水猛兽”    [11月13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中州大道设施不全 一公里路八个月死伤63人
平煤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河南民俗经典、“老字号”、民居 保护名录
目标完成 河南省新修“村路”能绕地球半圈
平煤集团十矿煤与瓦斯突出已发现1名遇难者
全国农村人口计生会议郑州召开 华建敏出席
“多动”娃进行简单体能训练 但病因未确定
睢县一高中生为了好玩实施抢劫 被判刑三年
伊川县一对新婚夫妇闹纠纷 新娘惨死新郎手
暗恋女教练狂发骚扰短信 登封男子被拘10天
伪造百万商场提货单 南阳俩农民买20万贵品
郑州小夫妻离婚 互相指责一个爱酒一个爱玩
塑料购物袋不是“洪水猛兽”
帮妻扫街的不是科长而是丈夫
“让女人陪一陪”与帮老婆扫大街
学生没考好,该打谁的耳光?
新加坡拒绝神童上大学的启示
向我们炫富者何止一个90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