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南阳日报报道:(记者 朱怀蕙 通讯员 李相全 勇猛)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政治部了解到,我市6000名公安民警今日开始配发全国统一的新式人民警察身份证件,以前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停止使用。
据介绍,这次在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身份证件,在新中国公安史上尚属首次。
内卡和专用皮夹同时使用方有效
据了解,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夹,外部正面压印人民警察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 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质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内卡正面印制持证人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的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等。
发放范围为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
据规定,人民警察证在外观式样、工艺材质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不包括纳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现役制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以及聘用的辅助工作人员等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属于发放范围。
执行公务须主动出示
为切实规范人民警察证管理使用,公安部制定颁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以表明警察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民警在着装执行公务时,可以不主动出示警察证,但如果群众需要继续确认,可以要求着装警察进一步出示警察证件,这时人民警察要主动及时地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