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职员)
日前,陕西省政府决定从11月1日零时起,撤销全省境内包括西安市将军山收费站、渭南上涨渡渭河大桥收费站在内的17个公路收费站。可渭南上涨渡渭河大桥收费站撤销之后,当地竟禁止机动车上桥通行。群众质疑说:不让收费就封路,啥道理?(详见今日本报B03版)
公路不得过期收费,是相关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公路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上面都有“收费期满必须终止收费”的条款。因此,陕西省政府撤销部分收费站,与情与法都值得肯定。然而,收费站撤了,公路却被地方政府“封锁”——这看上去很是“不可思议”,其实并不难理解。
收费公路的管理混乱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转让、收费,一系列过程的暗箱操作,直接导致收费公路大量成为地方政府和一些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应该说,公路收费站的过期收费,除了少数属于“个体操作”之外,大部分都有地方政府部门“撑腰”。政府的一个红头文件就让非法的收费“合法化”,“一些原本由政府投资的公路,在15年收费期限到来之前,政府也常常通过转让方式,将其摇身变为经营性收费公路。”
公路收费站,因为有巨大的地方经济利益涉及其中,在利益驱动下的权力自肥和权力利益触角的保护伞下,利益集团的收费、还贷等成为一本糊涂账,无限期忽悠着收费,在种种暗箱操作中疯狂地敛取暴利。显然,这一块利益的“唐僧肉”,地方政府部门根本就不愿意轻易放弃——在省政府的行政命令下,收费站撤了但路却堵了,这种行为完全可以视为一种变相的抵触和抗拒。
由此来看,对于一些违规收费的公路收费站,实在不应该一“撤”了之。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