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玉瑶(职员)
10月30日下午,深圳华洋印务有限公司多名工人因不满被公司拖欠工资,将107国道西侧(宝安往关内方向)封堵,造成交通拥堵达1小时之久。后在有关部门劝解下,工人回厂,宝安区劳动局现场办公,责令公司当天发放拖欠员工的工资。(详见今日本报A15版)
拖欠工资的新闻实在是太多了。遇到工资被大面积长期拖欠的情况,工人们究竟该怎么办?相当多的工人在穷尽了一切正常途径和办法之后,只有仰望苍天,徒呼奈何。
据报道,“堵路要工资”事发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刻赶赴现场,向工人们保证一定帮他们解决薪资纠纷。当天下午3时许,宝安区劳动局在华洋公司内现场办公,立刻责令华洋公司当日下午马上发放工资。华洋公司于下午5时许贴出通告:立刻开始发放工资,3日内发完。以后保证每月在10日到15日发放上月工资。
看来,劳动部门是完全可以做到高效率的。堵路事件之前,工人们是否找过劳动部门,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假如劳动部门时时事事都能够像这次这样勇于作为,而不是拖拖拉拉甚至屁股坐在资方那边;假如所有工人的血汗钱都能顺利拿到,谁愿意去堵路、跳楼呢?
这一次,工人们通过争取,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也终于拿到了本应拿到的血汗钱。但是,问题并不该就此结束,劳动部门是不是还应该追究厂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资方是不是该付违约金?还有,当工人们因劳资纠纷而找上门来,劳动部门如果麻木不仁,失职渎职,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所有这些,都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