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经胜 作者文集
为了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北京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时,可事先不向视察单位打招呼进行明察暗访,以便了解最真实的情况。29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据10月30日《新京报》报道)
视察是人大代表了解基层情况的重要方式,多年来已成惯例,视察者和被视察者都习以为常。这种视察一般都是大规模的,事先打好招呼、做好准备,一切按计划进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准备充分,有条不紊,但视察活动也很容易流于形式,变成走过场,人大代表不容易看到真相,了解到真实情况。从求真务实的角度看,北京实行人大代表可事先不向视察单位打招呼进行明察暗访,不能不说的确是一种进步。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仅有这种规定是不够的。因为这样的规定仅仅是一种“许可”,对是不是需要暗访、暗访的结果如何处置等并没有规范性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明察暗访不能排除掺杂进人大代表个人的因素,甚至会出现“人情暗访”现象:关系不错的事先通知,关系不好的就进行暗访和“突然袭击”。这样,暗访这一了解真实情况的手段就有被滥用的可能,滋生新的腐败。
因此,很有必要对人大代表事先不打招呼的明察暗访制度化,使之成为一种常态化、规范化。一方面通过制度约束,使暗访的启动不能随意而为;二是通过制度约束,规范人大代表的暗访,事后公开暗访的结果和处理意见,接受公开监督,杜绝有可能产生的腐败。
人大代表视察力戒形式主义,要合民心、顺民意。这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政府权力的要求。而监督权行使的好坏,关键在于监督的方式和规范程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暗访”的威力,科学设计,扬长避短,合理行使,人大代表必将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