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环境 | 科技 | 汽车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网友观点精粹 > 正文
何不把打狗装备费给狗办证?
新闻日期: 2007年10月31日 09:36:27

  这社会发生的一些事是很使人长见识的,眼下就有这么一件。
  
  由于郑州市集中办证时间已接近尾声,非法犬只的查处工作即将展开。于是城管部门给打狗队队员配置了标准的专业设备,包括防护服、网枪、电警棒和铁笼。这套装备造价不菲,据供货商介绍,防护服2300元/套,网枪1600元/支,电警棒210元/个。目前这套装备共有55套,计划购置110套。每套价值4110元。(见2007年10月29日《南方都市报》)
  
  真是有钱,真是阔气啊。查处一下所谓非法(就是没有办证)的狗居然要花巨资“武装到牙齿”。倘若他们是警察抓坏人,倘若他们是军人去打仗,乖乖,那不得花更多的钱连眉毛都要武装起来。纳税人的钱不是更不经花了。
  
  我是小户人家出身,什么事喜欢算算帐。对郑州市打狗队的全部武装我算了笔帐。每套4110元,现在购买了55套,总共花了22.605万元。计划购置是110套,就得花掉45.12万元。这还不算铁笼子的价钱。我在想,如果把这笔钱用在免费给犬办证或者降低办证费用,那不是比这更好吗?现在人们为什么不愿意给自家养的狗办证?我养的狗就没办证。就是因为给狗办个证比给人办个身份证的价钱贵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身份证只需20元,而给狗办个证得好几百元。我所在的城市是300元。凭什么呀。人办证是出差要住店、要坐飞机、要结婚、要到银行存取款等等,而狗又不出差、又不上银行存取钱,办证有什么用。即便办证,也不能狮子开大口啊。我在想,如果政府把花不菲的钱用来武装打狗队员打狗的心思用在给狗办证的身上,使给办狗证的钱和办居民身份证的钱一样多,或者更低,那么养狗的人能不给狗办证吗?即使有不给狗办证的人,也不会像现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我就不明白,在对待像这样涉及普众利益的事情上,政府为什么不从普众的利益出发,宁可花巨资装备所谓的执法队而不愿惠利于民把好事办好呢?
  
  用这笔不菲的款子武装打狗队员去打狗,我不知道郑州市有关方面经过了哪些方面(不是指上级)的同意没有。钱,不是政府的,也不是城管的,是纳税人的。纳税人的钱不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还得纳税人同意。再说该不该装备、怎么装备,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个法律上的事情,不是想装备就装备想怎么装备就怎么装备的。
  
  花了那么多钱置的装备,打一次狗是不可能用报废的。我真有点担心这些装备被城管队员用在其它执法活动中,如拆违。可能人家会笑话我小家子气。打狗都可以武装到牙齿,像拆违、打摊贩等也可以花大钱进行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武装啊。
  
  城管充其量是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序列。打狗充其量也只是个行政执法。在我国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还有工商、税务等许多部门。行政执法活动也多,而且其它执法活动都比打狗这个执法重要。既然对处理非法犬都要武装到牙齿,那么对处理抗税等等也可以武装到牙齿呀。倘若如此,那么我们的生活到处都充满了武装到牙齿的执法人员。这是有利于矛盾的处理和解决,还是促使人们滋生对立情绪呢?这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作者:匡生元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相关新闻:
何不把打狗装备费给狗办证?    [10月31日]
为配合养犬证办理 郑州“打狗 ”推到11月    [10月25日]
执法上门“打狗” 郑州居民拒绝开门    [09月04日]
“打狗”吃“闭门羹”    [09月04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徐光春:学习十七大精神 开创中原崛起新局
河南出台办法:“五保儿童”上学由政府埋单
高楼占小区绿地 业主告郑州执法局一审胜诉
河南省出台自侦案件涉案款物处理规定 解读
丝绸之路要“申遗” 河南5项6处被列入名单
中南十一省(区)信访工作座谈会 郑州召开
郑州博颂路上没有垃圾箱 此事已持续半年多
要求出示证件 襄城交警叫哥们“修理”司机
长葛人民武装部参谋捡到900多万元送还失主
工作人员错把取款办存款 法院判决市民还钱
河南举行首届电子商务大赛 胡长城获得金奖
扑克牌宣传文明行为
何不把打狗装备费给狗办证?
讲“狗道”切莫反人道
县政府不能沦为“职业乞丐”
给同性恋多一点宽容与理解
不文明行为岂能一“罚”了之
私分国有资产靠节能法规范?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