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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占小区绿地 业主告郑州执法局一审胜诉
新闻日期: 2007年10月31日 08:00:23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东方今报报道:(首席记者 陈亮 实习生 赵丽通讯员 任海伦/文 刘栋杰/图) 昨天上午,郑州农业路与桐柏路交叉口东南角的两栋高楼已经封顶,路过这里的人可能想不到,这两栋正在出售的18层高楼竟是违法建筑。而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因为查处这两栋违法建筑不力,被告上法庭,并且一审败诉。

违法建筑“吞”了小区绿地

    昨天上午,农业路与桐柏路交叉口东南角,两栋18层的高楼已经封顶,施工围墙上,“售楼部”的字样显示,这两座被称为“戊丰新城”的高楼正在出售。

    除了和这两栋高楼紧挨着的嵩岳小区的1000多位业主外,很少有人知道这18层高的“商品楼”是违法建筑:它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它侵吞了嵩岳小区10多亩的合法绿地。

    在2006年10月份,这两栋楼开始浇筑地基时,嵩岳小区的业主就已经向市执法局反映此事。今年4月3日,今报也以《违法建筑“吞”了小区绿地》(4月3日今报C06版)为题刊发报道,披露嵩岳小区10多亩绿地被违法建筑吞没的事实。

    当时,郑州市规划局、市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均明确表示,嵩岳小区绿地上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

众业主40多次到市执法局反映

    在今报的报道刊出后,市执法局也曾到现场查处,但未取得进展。此后数月里,在建的违法建筑一直没有停工,建筑方也未取得合法手续。“前前后后,我们到市执法局跑了40多次。”昨天上午,在嵩岳小区业主维权办公室里,业主老王说,他们还拿着嵩岳小区的规划图、土地证等证件让执法人员看。

    老王说,在接待他们的执法局工作人员中,仅市执法局的主要领导就有4位。“执法局工作人员确实来过,但每一次都没能让违法建筑停工。”老王回忆说,他们反映了40多次,可执法局只来了5次。

市政府要求执法局查处违法建筑

    为了督促市执法局尽快行政执法,嵩岳小区的多位业主还将此事反映到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领导知道此事后,专门批示:要求市执法局严肃查处嵩岳小区绿地上的在建违法建筑。

    后来,嵩岳小区的业主代表陆续将此事向市土地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建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所有部门都支持嵩岳小区的业主。

    但是,直到今年9月份,违法建筑仍在日夜加高,眼看就要封顶,嵩岳小区的1000多位业主再也坐不住了。“有市领导的支持,他们仍这样日夜盖违法楼。”小区业主准备起诉市执法局行政不作为。

嵩岳小区业主一审告赢市执法局

    今年9月6日,嵩岳小区业主代表刘子甄老人一纸诉状将市执法局告上法庭,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在起诉书中,刘子甄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市执法局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对嵩岳小区绿地上的违法建筑依法严肃查处。

    10月25日,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昨天上午,记者看到了这份行政判决书的原件,判决书显示,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决业主胜诉。

    法院认为,根据《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的相关规定,市执法局负有接受群众举报,并查处违法建设工程的法定职责,应当最迟在45日内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市执法局至今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市执法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45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对原告投诉的农业路与桐柏路交叉口东南角的违法建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律师称市执法局应拆除违法建筑

    河南华裕律师事务所刘国栋律师是刘子甄的代理人。昨天下午,刘国栋律师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刘律师认为,在法院的判决书下达后,市执法局应当立即着手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先勒令工人停工,扣押施工材料,再按照程序拆除大楼”。

    刘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法律,在执法局拆除之前,在建的违法高楼根本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续。
    一出生就是“黑户”,在建过程中也拿不到合法的“身份证”,两栋已经封顶的18层高楼命运将如何收场呢?

    昨天中午,带领全体嵩岳小区业主进行维权的一位老人表示,他们希望高楼被拆除,把绿地还给他们,但是,拆除18层高楼的难度显然很大,违法建筑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事,但前提是须经所有业主同意。

    18层高楼会不会被拆除?今报将继续关注。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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