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因周口供销宾馆向非法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10月15日,周口市工商局川汇分局向周口供销宾馆下达了听证告知书,拟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0月8日下午,有群众举报说,周口供销宾馆会议室内有人在搞非法传销活动。周口市工商局川汇分局、火车站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入该宾馆二楼会议室,只见不大的屋子里面坐满了年轻人,前面放着一块黑板,写着讲课的内容,执法人员从现场搜出的听课记录上发现了拉人头、传销、解除顾虑、激励上线等内容。此案的涉案人员有100多人,其中大多数是来自湖南、江西等地的在校大学生。工商部门经调查认为,该宾馆在24天的会议室租赁过程中没有尽到自己的管理义务,致使非法传销人员进行了大量非法活动,情节较为严重。因此,工商部门责令该宾馆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宾馆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周口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工商人员提醒各宾馆、酒店和广大市民,在出租会议场所和房屋前,要查清租赁者的身份和租房的目的,如发现有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应及时与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系,如果知情不报,将会受到处罚。 线索提供顾艳娜 记者于扬通讯员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