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西部晨风报道:(记者 纪雨童)“法律援助让我这个苦命人找到了亲人,找到了家!”10月11日下午,一位两眼饱含热泪的中年男子双手拉住三门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建设的手跪倒在地,张建设的眼里顿时也溢满泪水。
中年男子吕某来自卢氏县官道口镇郭家埝村,2003年12月19日的一场灾难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因学生在楼道里跑步,造成多名学生撞压,他正在上初三的儿子小伟因此右侧臂部神经损伤,造成劳动能力丧失60%,5级残废。其后,小伟所在的学校仅赔偿5300元了事。万般无奈之下,吕某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因没钱请不起律师,一审败诉。正当他陷入绝境时,有人提醒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吕某这才知道,没钱也能请律师打官司。几经周折,官司打赢了,但赔偿金额远不够弥补他的损失。在此期间,吕某身患乳腺癌的妻子,又患上了眼球内黑色恶性肿瘤,加之今年的洪水又冲毁了他的房子,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绝境。
带着一丝希望,吕某来到三门峡再次寻求法律援助。当天的值班律师王爱华立即帮吕某写好了诉状,并在法院申请立了案。
听着吕某流着泪的诉说,张建设擦着眼泪说,法律援助就是要让老百姓都能打得起官司,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今年是河南省实施法律援助制度10周年,主题就是“牵手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与你同行”。9月,河南省再次下发《关于确定全省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对法律援助的范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和措施等方面,提出更多要求。
记者获悉,目前,三门峡市已建立7家法律援助中心,截至今年6月底,共为困难群众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0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份,受惠群众16000余人次。2001年参加工作的王爱华律师,至今已代理法律援助案件70余件。他说,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的阳光将会普照更多弱势群体。